欢迎大家来到法学空间之法律人社区
一、社区简介
本社区程序由凌云志制作,版权所有。
本社区由文章系统和论坛系统两部分构成,已经实现无缝合并。
文章系统中,所有用户都可以创建无限专栏,专栏中可以无限文章。用户还可以依据权限对文章进行批注、录用、评论、下载等等功能。程序对文章自动进行分类排序。
论坛系统中,用户依权限可以发言和管理
二、如何使用
1、注册。可以直接进入法律人社区首页(http://lawsky.org/index.asp)进行注册。
2、等候管理员审核。(如果我在网上〈OICQ:8384745〉,不会超过2分钟;如果我不在,你可以找其他合伙了,最长不会超过1天)
3、注册成功后,你的名字会在首页“·最新加入网友·”显示出来。
4、忘记密码怎么办。 如果你忘记密码,直接到首页点击“忘记密码”,填入你注册的邮件地址,密码会发到你的邮件中。
5、请在首页登录本社区。登录成功后,你会看到你登录成功的信息。请选择“进入个人专栏”,你就会进入你的专栏。
6、进入专栏怎么做?进入专栏,你会看到“个人管理、上载照片、增加文章、文章管理、增加专栏、专栏管理”这些栏目。如果你需要更改你的资料,你可以选择“个人管理”;如果你有照片,请选择“上载照片”(现在只能上载一次);如果你需要增加文章,请先选择“增加专栏”,设置好你的专栏后,你就可以增加文章了。增加文章时,你可以选择[原创][转载][收藏],程序自动进行分类分专栏显示。文章管理和专栏管理是对你增加的文章和专栏进行修改和删除。
7、特殊功能(“批注文章”、“采用文章”)。如果你是记者,请在注册的时候在“工作单位及职业”中写明,这样你就可以“批注文章”、“采用文章”。如果你在注册中没有注明,现在需要申请这个特殊功能,请到“社区事务”版发言申请。
8、发表评论。发表评论时你必须是注册用户。
9、“社区事务”、“文章评论”、“法学探讨”是三个简单的论坛,现在正在诚征版主。版主可以是多人管理。
三、诚征合作者
请与凌云志联系。Email:lyz@lawsky.org OICQ:8384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