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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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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文章评论:质疑南方周末文章“律师与讼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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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的观点偏激。各行各业都有少数形象不太好的人,但不能由此得出某某不好的结论。 2)作为一名法官,我几乎天天同律师打交道。我所接触的律师,绝大部分素质(包括业务与道德)很好,为我的工作提供不少帮助。我喜欢审有律师到庭的案件,哪天我们国家要求开庭时必须有律师到庭---无论是当事人聘请的还是法律援助的,那多好-----一个美梦! 3)隔行如隔山,希望当事人、律师、法官、检察官之间在合法的基础上多沟通,隔阂会渐渐减少。但分歧不可能消除----来源于对法律的不同理解。 这是我理想中的境界。
信息最初是由 paper 于 2001/9/2 23:24:06 发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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