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鸟放飞的女孩与“环保狂人”
杨德寿《城市早报》11月26日《买鸟放生的女孩》报道:“11月3日,买画眉、麻雀161只……11月17日,买翠鸟、戴胜108只……11月20日,买黄鹂、麻雀258只……”张林惠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上,工工整整记录着这样的内容。从今年8月至今,张林惠买了2423只鸟放生,花了2172.8元。
无独有偶,《城市早报》12月6日《“环保狂人”的困惑——“自费环保演讲”是否该继续?》报道:随着冬天的来临,被誉为“环保狂人”的王文胜的心情也越来越沉重,因为欠下了累累外债,因为留下了赫赫虚名,他有家不能回,只能在别人的城市里延续自己的故事。这位以“环保中国”为主题在大江南北自费演讲的“环保狂人”说:“如今,我已经无法停止前进的脚步,可是我又无法迈开继续前行的步伐”。他还说:“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什么叫势单力薄!”
买鸟放生的女孩真让人感动,从今年8月至今因买鸟已经花费2172.8元,平均每月543.2元。她在以实际行动保护鸟类。可是,仅凭她个人的力量和金钱能解决问题吗?我不知道这位善良的女孩兜里有多少钱?她的这种善行对打击残害动物行为究竟会有多大作用!文章还提到:“我跟他们都熟了,他们知道我要放生,所以价格不太高”。这就是女孩买鸟放生的实际效果吗?可是,这对残害动物的行为究竟是打击呢还是放纵?因为,尽管卖鸟者的价格不太高,卖鸟者还是要赚钱的。
作者无意指责买鸟放生的女孩和“环保狂人”。毕竟,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但我实在无法赞成他们的做法。事实上,我们应该深刻反省一下与此相关的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干什么去了?国家设立这样的机构实际上正是考虑到了公民个人的“势单力薄”和无组织无纪律无计划性。这些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纳税人已经赋予其权力和费用,并且还有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行政执法权的实施。凭什么还要纳税人亲自去做这些不该由自己做的事情?
如果打击残害动物的行为和保护环境需要公民亲自来做,我们就该考虑考虑相关的执法部门是否已经失职!森林公安局没有责任吗?买卖宠物都有了专门市场,工商管理部门没有责任吗?“环保狂人”所面对的“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面对人们对环保的无知和麻木”,环保部门没有责任吗?教育部门没有责任吗?
买鸟放生的女孩没有错,“狂保狂人”也没有错。只是他们的行为最终不会有预期的好的结果,因为这实在是他们力不从心的事情!
这就是我从两件事例中得到的启示。
杨德寿
200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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