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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阳光作业
更新时间:2002/2/28 18:02:42  来源:  作者:李天伦  阅读132
    呼唤阳光作业

   三分之一建筑项目竟然“无证上岗”!建设部副部长郑一军近日向媒体公布了这组数字。据建设部、监察部对全国274项工程项目的检查显示,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共有94项,占34.3%。看完了这组数字,笔者眼前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造成4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的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事件,还有许许多多因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事故。綦江彩虹桥的垮塌,损失不可谓不惨重,教训不可谓不深刻。从建桥一开始,它就是一座没有正规立项、没有可行性报告、没有正规设计和施工单位、没有工程监理和质量检验的“六无工程”,最终成为“豆腐渣”工程。

   笔者清楚地记得,近3年全国发生的17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中,有11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6起事故是不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施工的。——几乎每一次事故的背后都有违规违法的事情,我就不明白,建筑工程人命关天,在某些施工者,特别是决策者的心中竟是如此淡然,綦江彩虹桥的深刻教训难道在这里了然无痕?

   众所周知,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必不可少,它的作用在于通过施工许可的管理和实施,使工程的前期工作必须到位,以保证工程施工能正常进行。但是为什么一些建筑项目能够“无证上岗”,据笔者分析,不外乎以下三种因素在作祟。

   其一,审查机关失职渎职。一个工程是否具备立项、开工的必要条件,审查机关最清楚。《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无一没有规定建设项目“上岗”的严格程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每一个建设项目。如果不是这次建筑市场大检查,这些“无证上岗”建设项目也许永远不会被查出来,他们或许已经被施工企业以“深圳速度”建成了高楼大厦,人们压根就不知道他们正生活在“火山口”上呢。毫无疑问,建设项目“无证上岗”的背后,就是审查机关的失职、渎职,就是建设主管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其二,违法的政府行为。近几年来,各地的“首长工程”“政绩工程”“献礼工程”层出不穷,其中就有一部分是“无证上岗”的,前文所提到的“綦江彩虹桥”就是一例。这些工程为了赶时间,抢政绩,好大喜功,急切上马。什么法定建设程序,什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全然不放在心上。虽然“首长工程”没有合法证件或者许可,但只要领导“拍拍脑袋”就可以强行上马。

   其三,业主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从检查结果看,建设项目“无证上岗”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业主规避管理、不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便擅自开工。他们往往在工程建设中规避招标,或者在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或者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结果工程失去监督,偷工减料频频,“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

   人们不愿看到“一栋栋高楼建起来,一批批官员倒下去”!人们呼唤建筑市场上的阳光作业,让法治的阳光洒满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什么时候,建设项目“无证上岗”也“下岗”了,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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