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搞信用制者]的信用谁来保证? (作者:炎黄老九) 现在,搞[别人]的信用档案资料的人和单位多了起来,他可以把别的单位和个人,分成[红档案]、[黑档案]、[绿档案]等等多个级别,使[别人]导致不同的社会经济或法律后果,这无疑类似[道德和诚信法庭],给了不同的社会[主体和角色]以不同的[裁判],且[别人]还毫无申辩的程序。 搞[诚信]社会,需要有[资料和信息],以此对不诚信的[行为]予以压力,或给一点不同的[待遇],这主观上无疑是善意的。但是,你 [ 搞信用制]者的信用谁来保证?如果 [ 搞信用制]者的信用都毫无保证? 或者你那[信用程序]和[信用证据]都毫无[信用]的话,你有何资格[搞信用]? 建议对此要更严格的[立法]。 [整理:午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