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按劳分配到按能分配
杨德寿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中提出了按劳分配的思想后,按劳分配就发展为科学社会主义的一大理想,被列入国际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纲领,并成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支柱。
随着苏联、中国以及北朝鲜和越南等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按劳分配原则在这些国家开始进入实践阶段。按劳分配的基本含义是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来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原则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有重大作用。
显而易见,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作用是调动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然而,对中华民族来说,劳动的积极性是不成问题的,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个勤劳的民族,根本勿需调动。中国各地人才中心的求职者已经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了。
笔者不想也没有能力过多地议论按劳分配原则的对错,一来自己水平太低;二来没有人给我划拨马列主义的研究经费。我想要说的是:马克思在提出他的这一伟大思想的时候,恐怕连做梦都没有想到社会主义的劳动者还会下岗!
下岗者或者说失业者,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不劳动者”,依照按劳分配原则,这些人不能得食。但这些“不劳动者”,不是自己不愿劳动,而是根本就没有或争取不到劳动的机会。因为我们的劳动者太多,因为我们的工厂自动化程度太高。
在此情况下,按劳分配已经行不通了。为了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分配原则,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本人斗胆将马克思主义与现今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将马克思的按劳分配原则加以发展,提出一种崭新的原则叫做“按能分配”。即按照劳动者的才能进行分配,这种才能可以是劳动者脚踏实地出苦力的能力,可以是“劳动者”抄袭他人科研成果的能力,也可以是“劳动者”拍马溜须投机钻营的能力,还可以是“劳动者”欺骗的能力等等。在出苦力的情况下,还存在得不到分配的情形,比如民工干了活却得不到工钱。
当我晋升为工程师的时候,当我获得科技进步奖的时候,正是我和其他工程师一同下岗的时候,而单位的打杂者还在岗上。我曾经抱怨过社会的不公,现在看来,我的抱怨显然是错误的。因为,现代社会与原始社会一样,都为每个人提供了平等的竞争机会,所不同的只是人们在竞争中赖以取胜的能力。过去,胜利者取胜更多的是依靠自己强健的体魄和与大自然斗争的智慧;今天,我们只需要和人斗争的智慧就足够了。我们的社会,没有人限制你发挥和人斗争的智慧。你也可以去出苦力,也可以抄袭他人的科研成果,还可以拍马溜须投机钻营,还可去行骗!所有这些,只要你不会或者不屑,就只能说明你无能。
对于无能的劳动者,不管你的“不劳动”是因为生产力的进步造成,还是因为中国出生的人口太多造成。你之所以下岗就是因为你没有能力,在“按能分配”原则下,你没有权利得到社会的分配。所以,下岗的“不劳动者”最好去喝西北风。
下岗的“不劳动者”,何苦来到这世上遭此苦难?
杨德寿
200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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