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空间

法律人社区

  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14859人
·文章查询·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教师>>天山玉狐
从另一个角度看204现象——兼谈律师业如何发展自己的地位
更新时间:2002/8/5 23:01:03  来源:  作者:天山玉狐  阅读278
    从另一个角度看204现象——兼谈律师业如何发展自己的地位
王俊青
提起204这个词,当今律师界无人不晓,大家的话题大都集中在合同本身的评说。我在这里,试图以此为引子,谈一谈律师业如何发展自己的地位问题。
204是秦兵对弱势群体——房屋消费者的一次支持表示,这里他虽然是个人的努力,不排除功利的因素,但我们应该看到,产生的效果是积极的:房开商和房屋主管部门感到了(来自房屋消费者对204热烈欢迎的)压力。这里我们注意到,秦兵(是以律师的名义)充当了一次消费者的代言人,向房开商(背后主管部门制定的不合理制度)说不。事实上,这次代民意行为至少表面上是成功的,它引发了一场舆论的大讨论,并给人们留下了很多思考。
我感兴趣的是,这是一次纯粹自发的律师行为,它给了我们一个信号,旧体制下对律师(在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作用)限制正被社会需要(律师参与法律制度建设)所冲击。
我们主流的法律制度中,律师是一个配角。虽然它不可缺(如同农民在国家中的地位),但决不是能在法律制度中有着(实际)独立的地位。这给律师业带来的阻碍是显而易见的,每一位身处其中的人都深感(此弊端带来的)压力。随之带来的问题是,律师界如何去发展(自己的地位,成为法律制度中独立的一员)?
从中国改革发展的历程来看,靠自上是困难的,靠自下是可能的。上代表了对旧体制的维持,它对事物的变化往往是被动适应,而且在固有利益方面,排斥新生是它的本能。现实的表现是,当律师业从旧体制中被剥离出来后,它就成了(事实上的)新生而被排斥。但社会的发展不可逆转,法治社会注定律师会成为重要的一员,这时候法律制度就处于了一种无从所适的境况。当饥饿不可忍时,农民发动了自下而上的土地改革;当法律制度中没有律师(独立的)位置时,我们能否也要去抗争,赢取自己的地位呢?
律师界只有靠自己的努力(奋斗),才可能改变自身的命运。很多人先行了,但更多的(实务派)后来者才是我们的希望。
8.5
w_jq@hotmail.com
批 注 该 文]    [采 用 该 文]    [发 表 评 论]    [文章下载]    [关闭窗口

相关批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对这篇文章做出批注

相关采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采用这篇文章

相关讨论:    
没有评论

Google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