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看“新车牌”---“管制”与“张扬”的错位! 在私家车这个领域,从来没有脱离“管制”与“私有”这两基本的冲突性概念的融合。为了管制私家车,登记上牌、年审、排气、路查是维持正常交通秩序的必须手段。而“私有”这个属性,当然背负起了“张扬”的特征。可以有相同条件的“管制”,可必然会出现完全不同的“张扬”。
从“管制”有效的角度看,车牌具有最大的效用还是其“识别性”而非“张扬性”,在车辆识别标识中:登记证放在家,行车证随身携带,车牌与车一体。可见最易、最简单的识别标示是车牌无疑!识别分为交警识别和路人识别。为达到能迅速和准确的识别对车牌号的提出了先天要求就是统一的“规范”、大众的“共知”,可以以最简单的思考而识别车辆。这样才能达到对车辆“管制”与“区分”的功能效果。
从“私车”的“张扬”角度看,“私车”当然属私有财产,不论是从财产属性或文化特征上都需要“个性的张扬”,这无需质疑!但“张扬”应有规,“表现”当有体。那些地方最适合“张扬”?这个问题稍有点脑子的人都能想到---着色和帖涂!大家都知道,即不影响安全性又能表现“个性”的车无疑是自设计的色调或帖上一些字符图案等。
那么,为什么新车牌将“个性的张扬”引向了“规范的识别系统”,而依然保存着那个本应废止的“机动车变色”的“管制”规定呢?是谁造成了这种“管制”的减弱与“张扬”的“错位”?
也许是因为要以此推进“换牌运动”提速或加强“管制难度”,也许是即想疏导“张扬”又想将“张扬”控制在“方寸”车牌之间。
注意了!大家以后可要不得不睁大眼睛,不要看什么车了,只要瞄准它的前面正中靠下那个地方“写的是什么”?因为所有的“管制”与“张扬”的表演都在这儿……对了,后面还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