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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太太”的八种“特权”
更新时间:2002/10/6 23:11:34  来源:  作者:石灰  阅读143
    “官太太”的八种“特权”



  现实中,一定“级别”的“官太太”身份或多或少地与某些“特权”相伴随。这些“特权”有的是官员夫妻主动争取或强加的,有的则是“身边人”和“下边人”自觉营造或奉送的;有的已然公开而且似乎可以被公众接受,有的则只能遮遮掩掩徘徊在违法违纪与犯罪的边缘,还有的极易成为职务犯罪的手段或工具,直接导致腐败。下面,笔者列举其中常见的八种,有心者不妨搞个网上问卷调查,看看“特权”究竟有多么“普及”。
  一、公车附加使用权。稍留意不难捕捉到“官太太”“搭乘”或“专程”使用丈夫的专车接送上下班、出游、访友、“省亲”、扫墓等镜头。公车一旦成了专车,只要“老爷”还在位,“太太”大可私用,“专车不用,闲着也是闲着”。

  二、公款消费参与权。陪吃陪住无非多双筷子,陪游特别是出国就得搞点变通。许多消费“官太太”本应自掏腰包,但挂在丈夫的名下就可以“充公”。手机可以“免费”,上酒家可以签单挂帐,“下基层”可以“报销”。

  三、公私馈赠接受权。“丈夫当官不收礼,送礼还送‘太太’好”。公家送的是用来“慰问家属”,“干儿子”、“干女儿”、“结拜”、“世交”送的纯属“礼尚往来”。 会员卡、代价券“非礼”也,联欢会上老中大奖“运气”也,反正“难得糊涂”。

  四、特殊指令代理权。“不懂事”的“官太太”总在丈夫不方便亲自出马时代传旨意。经过授权也好,自作主张也罢,只要在“势力范围”之内即“如朕亲临”,地道的“表见代理”。万一出事,也能逃脱干系或“舍车保帅”。

  五、干部任免建议权。“谁对咱好、谁不是自己人”,该“栽培”、“提防”还是“打压”,常吹“枕边风”很管用。也难怪“官太太”如此受人“尊重”,“美言几句”胜过奋斗几年。

  六、内幕信息披露权。有意无意地将保密的决定、意向、标底等内情,适时“秘密”地让该知道的人知道。想知道的人当然也了解谁是“消息灵通人士”,信息昂贵,但物有所值。

  七、经商办企优惠权。“官太太”涉足商场,即便只是挂名“董事”,也算不上占“空股”,毕竟“路子”、“面子”都是“无形资产”。至于搞“实业”的,各种“优惠”“一个都不能少”,不愁生意不兴旺,不用担心偷税漏税、无证经营、拖欠贷款、吃官司等等后果,“一切尽在掌握中”。

  八、提拔晋升优先权。“官太太”从事公务,进门容易,升得也快。或丈夫之间互相关照,或作为权利交易条件,多亏有个“好丈夫”,可以破格录用、频繁换岗、填补“肥缺”、“夫上妇随”。如果丈夫是“领导的领导”,“与时俱进”就“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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