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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帖:统一司法未遂之后果
更新时间:2002/10/7 11:09:16  来源:  作者:石灰  阅读293
    统一司法未遂之后果
  007对那些渴望成为检察官的在职检察人员的确惨点。尤其是大专学历者,痛失这次机会几乎意味着与检察官绝缘。要再熬个三年五载搞张本科文凭后才能卷土重来,期间又陆续有后来者居上,加上向社会上取得资格者公开选拔检察官已成必然趋势,等到老兄上线过关之际,能否得到任命还悬着呢。再一想,即便是本科生甚至研究生,要通过司考也并非易事,于是乎,名落孙山的痛苦感同身受。给点建议以表安慰。
  除了执着追求之外,结果不外乎三种:
  一是如果对自己“统一司法”信心不足,趁早辞职下海。干吗非得当检察官!倘若当真有“法律情节”,各行各业都派得上用场。更何况检察院是地道的“清水衙门”,上哪不能从经济上超越检察官?当然律师属于“金领”阶层不好攀比,法院有诉讼费可以挪用,法官收入也还算“不薄”,如果他们善于“密切联系群众”的话。(这也许就是责任检察官们也试图“统一司法”的动机吧)道理很简单,如果政治上的与时俱进希望渺茫,何不抛下那些事实上并不存在或者已经可以忽略不计的“检察优越感”,停止“生不逢时、天妒英才”之类的牢骚,回归社会去重新定位!
  二是主动疏通出口,向其它没有此等任职资格限制的“公家”渗透。近几年,从检察机关跳槽到纪检监察部门、乡镇、海关缉私警察部门的就为数不少。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人才流失或者客观地说是跳槽问题够检察机关丢一阵面子。但是话说回来,从检察院输出的公务员,经历了检察工作的潜移默化,在法律素质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走上新岗位后,可能比他人更加崇尚法治,这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未尝不是件好事。
  三是积极促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非检察官序列的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序列中谋求发展空间。如果实在舍不得抛弃检察机关并决心为检察事业奋斗终身,应当相信书记官套用公务员行政级别、检察技术人员(含法医、会计师、文检员、计算机专业人员等)套用专业技术职称在不久的将来就能实现;而司法警察在套用警衔的基础上,也必然摆脱名不符实的现状,成为在检察官指挥下承担主要检察侦查任务的真正的警察。可见,即便不是检察官,在其它序列的检察人员工作岗位上同样可以有精彩的表现和长足的进步。
  现任检察官当中的确有不少在“混”,或者根本就是“混入”检察官队伍的,只有下决心“清”一下,“统一司法”才具有现实意义。希望“范进中举”的悲剧不会在司考上重演。有时候,放弃是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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