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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旁听为何叫好不叫座?
更新时间:2002/12/16 15:17:17  来源:  作者:李天伦  阅读161
    人大旁听为何叫好不叫座?
李天伦
  近一年来,全国许多地方人大纷纷出台法规,允许公民旁听人大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此举一出,立即受到民众的普遍好评。有关人士指出,吸收公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既是让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好形式,也是人大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好途径;既可以让公民更好地了解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情况,更使人民群众了解、监督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化抽象为现实。
  然而,这项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了尴尬:大部分地区自主申请旁听者寥寥无几。据《检察日报》12月初报道,浙江宁波市镇海区人大实施人大旁听制度两年来,共召开了17次会议,却只有3人自主申请旁听。在安徽宿州市,除了第一次会议有一人旁听外,之后组织的3次会议竟没有一人提出申请。旁听情况最好的要算大连,可是每次会议也只有七八人旁听。人们疑惑不解:“人大旁听为何叫好不叫座?”
有一种观点,把旁听者寡的原因归结为公众参政议政意识差。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人大旁听制度叫好不叫座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点:
  首先,旁听制度本身的缺陷,让旁听者望而却步。一些地方为公民旁听设置了烦琐、复杂的审查程序,如在湖南,公民旁听人大会,不仅要有身份证,还要单位出具介绍信,有的地方还不能让旁听者随到随听,公民旁听,先要去人大报名,再由人大审查,就在会议前还要召集旁听者开个预备会,旁听者还没去旁听首先就得折腾好几个来回。此外,旁听名额上的限制,也让一些愿意旁听者不能遂愿。如在广州,每次人大常委会议只设了15个旁听席,这意味着即便符合条件也不一定就能参加旁听。诸多的限制,无疑增加了旁听的难度,在人们生活节奏日益加快的今天,面对这些费时费力且有可能泡汤的审查,不望而却步才怪呢。相比之下,公民旁听法院庭审就容易多了,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了随时旁听,且不受名额的限制,简单快捷,切实可行。
  当然,旁听制度的程序上缺陷,并不是造成旁听者寡的主要原因。如果会议的议题对公众很有吸引力,涉及公众普遍关心的热门话题,我想,就是旁听人大会议需要排队买门票,公众也会“趋之若骛”的。公民的想法很单纯:旁听听什么,花那么多的时间去旁听一个会议值不值得?而现实的人大会议,许多都存在着有言不发、言之无物、言不成理、空洞贫乏的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地方人大并没有真正完全行使法律所赋予人大的质询权、罢免权等职权,人大会议名不副实,这些都很难吸引公众旁听人大的兴趣。据浙江省人大的一份资料显示,13.3%的城镇居民并不了解人大的基本职能,许多人认为人大的工作就是“握握手、开开会、举举手”。可以想见,这样离实际生活太远,且不痛不痒的会议,又有谁愿意在它身上花去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呢?
  还有一个“怎么旁听”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好,也无法改变人大旁听为何叫好不叫座的现状。例如,在浙江宁波市镇海区的《公民旁听镇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旁听人员只旁听指定的全体会议,不参加分组审议,不参加发言等。这种“只听不言”的旁听,不利于旁听公民畅所欲言以及合理化建议意见的提出,只能挫伤了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不能达到让群众监督人大的作用,无法实现公民旁听制度的内在价值。如果在旁听人大会时,可以保证旁听公民有一定的发言权,而且保证让每一个合理化的建议都能落实,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一定会大大提高。
  由此看来,人大旁听制度之所以让人叫好,在于这一制度总体上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开拓了公民参政议政新渠道,有利于实现大人议事公开的民主原则;但它的不叫座恰恰反映了这一制度在诸多细节上的粗放和不完善。人大旁听制度叫好不叫座的现实提醒各地人大,对这一制度还须不断完善和规范。同时,通过这一生动事例,还可以得出了一个普遍的启示,那就是任何一项制度要达到既叫好又叫座的良好效果,制度总体上和细节上的的先进性缺一不可,否则就无法实现法理价值和实践价值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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