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将永远铭记,2002年12月6日,一个值得十二亿中国律师欢欣鼓舞的日子,一个凝聚了所有法学同仁殷切期盼的日子,一个必将跨越时空的界限而注定成为中国法治发展史上彪炳千秋的日子。在这一天,全国首例律师“接力”状告“顶头上司”——洛阳市司法局收取律师年检注册费行为违法的公益诉讼,在历经了一年多时间的艰难较量之后,终于以原告李苏滨、李午汜两位律师的一审胜诉,而徐徐拉下了帷幕。 当判决的消息通过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传媒迅速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之时,当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以(2002)西行初字第69号行政判决书郑重确认,被告洛阳市司法局收取原告2001年注册费行为违法,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之时,我想,所有胸怀正义与良知的中国律师都会像李苏滨、李午汜两位律师一样百感交集,虽然关山万里、虽然海天一方,但都能共同感受到如潮水般奔涌而出的喜悦、激动与悲欢之情。
“我们赢了”!虽然这是一个迟来的胜利,虽然胜利的来临是如此令人揪心与酸涩,但我们毕竟是赢了。四百多个日日夜夜啊,曾经有多少次辗转难眠,又曾多少次上演感慨唏嘘的“故事”。而今,在所有的喧嚣归于宁静、在所有的激情趋于平淡之后,静静地回首整个诉讼一波三折的艰难历程,作为一名律师同仁,我的心中溢满的惟有深深的感激之情。我们感谢阳光、感谢风雨、感谢虹霓,感谢一切滋润我们的大自然的精灵,我们感谢李苏滨、李午汜两位律师,感谢西工区法院的法官,感谢这伴随初冬的降临不期而至的令人沉醉的法治的精神。
感谢两个不屈的律师!是李苏滨、李午汜,在洛阳市司法局和市律协联手召开的声势浩大的4.28律师大会上,第一次用血性的坚韧与无畏的从容唤醒了我们沉睡的麻木,让我们感受到一种隐藏在灵魂深处的壮丽、健康、古老的力量,懂得了如何书写一个大写的“人”字;是李苏滨、李午汜,在与顶头上司的“接力”较量中,第一次高举理性的大纛,像一颗呼啸飞疾的愤怒子弹,在“对手”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之前,就迅猛地穿透了“对手”的胸膛;是李苏滨、李午汜,以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勇气,历经“五案六庭三裁定”,对封闭的法治现状发出义无反顾的挑战与抗争,从而艰难地提升了中国整个律师行业的竞技水平,将中国的律师事业带进了一片广阔发展的空间。
感谢洛阳市西工区一群敬业的法官!他们有胆有识、高度敬业、精益求精,对法律学识、司法理论、法律价值孜孜以求,胸怀神圣的法治信仰与法治目标,正如马克思所说,他们没有别的上司,他们心目中的唯一上司就是法律,他们的责任就是当法律运用到个别场合时,根据他们对法律诚挚的理解来解释法律。李午汜律师曾经讲起过这样一件事:一次李律师因本案的诉求,拿着最高法院李国光院长主编的教材专程去找行政庭刘旗庭长交换意见,谁知刘庭长的办公桌上也正摆放着该书该页,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思考着本案的同一个问题……。正是因为这一群敬业的法官对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精深研究,对法律价值与目标的坚定信仰,才使得本案得以拔开重重迷雾,重见天日。尤其一提的是,2002年11月下旬,在《洛阳日报》以整版篇幅报道确认洛阳市司法局所收律师注册费为合法项目,企图影响法院判决的情形下,洛阳市西工区的法官顶住了压力,不唯上、不唯权、不唯钱,以超常的勇气与胆识守住了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让本案的审理经受了实体、程序公正的检验,获得了公正的判决结果。
感谢法治!正是法治文明的不可逆转为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诞生了这样不屈的律师与敬业的法官,也正是现代法治的精神在古老中国的重新焕发才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与评判的判决,为我们正在脆弱发展的中国律师事业注入了无限的生机。感谢法治!正是在权利与权力、个体与权势的艰难较量中,让我们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法治的魅力与法治的力量,虽然,时至今日,法治的演进过程还依然是那么曲折与艰难,但是这个一审胜诉的公正判决,却恰是林中的响箭、冬天的萌芽、清晨的鸽哨,显示了中华民族的素质正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加速提高,也理所当然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法治的权威,让我们曾经遥望的法治理想逐渐变得清晰,预示着一个更加美好的法治的春天。
感谢法治!感谢这踏着初冬的脚步不期而至的令人沉醉的法治的精神!
草于200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