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你代表什么?两年前,《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刘桂明先生就曾发出过真诚的叩问。而在今天,当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被历史性载入党章,成为指导当今中国社会伟大实践与变革的理论旗帜之后,再次重温与诠释这个命题,对于一名执业律师而言,则别有一番深意与慨叹。 中国律师从来就是一个没有传统的职业,数千年的法律文化只为我们积淀了“讼师”、“师爷”、“刑幕”等这样一些略带鄙薄的名词,中国的律师制度,一开始就是伴随着西方的船坚利炮,在灾难深重的半封建半殖民社会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她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又注定要代表广大劳苦百姓的利益,在反帝、反封、反殖民的斗争中,争取国家的独立与民族的解放。
中国律师又是一个历经磨难的职业,五十年代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昙花一现,紧接着又在砸烂“公”“检”“法”等极“左”思潮的摧残下,被一度打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一拖就是二十余年,没有民主、没有法制,仿佛欧洲中世纪漫长的黑夜,就连共和国主席的命运也不能幸免于残暴的劫难,因此,经历了痛楚与创伤而得以恢复重建的中国律师,注定要代表社会权利制约强权、抗击独断,争取民众的民主、自由与平等。
中国律师还是一个执业环境最为恶劣的职业,从计划经济体制束缚下的步履蹒跚到“两结合”律师管理模式的艰难探索,从立法上的“306条”大棒到大多数律师苦不堪言的生存状况,从执业过程的刁难、限制、歧视与侮辱到200多位刑辩律师一夜之间沦为“臣虏”的尴尬与悲剧,还有诸种防不胜防的雷区与陷阱、阴谋与暗箭,可以断言,中国律师注定要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社会权利的漫漫长路上继续前行,注定要代表一种有别于国家公权的“第三力量”出现在中国政治的多元化舞台。
也正因如此,一代又一代的中国律师精英们从来就没有退缩与畏让过,他们用坚实的法理、卓越的辩才、刚强的意志,在常人难以想象的深重的民族苦难与职业困惑中,将中国的法治事业、律师事业推向前进,成为了中国优秀律师的表率,而今,回望曾经走过的路程,不禁为那些名载史册的人事唏嘘不已。
上个世纪那场如火如荼、声势浩大的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已经如过眼云烟,但那个站在法庭,代表劳工的利益将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军阀驳斥得体无完肤而最终喋血献身的施洋大律师,则长久地定格在历史的幕前,这是一种对理想、对信念的执著,代表了正义对罪恶的宣判,代表了觉醒的劳工大众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殖民主义的宣判!
“律师兴则国家兴,律师亡则国家亡”,在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特别法庭上,张思之等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开创了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先声,谱写了我国民主与法制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这种真辩与敢辩、雄辩与善辩,又代表了一种决心与突破,代表了一种博大的气度与法治的情怀。
王工,一名共和国的律师,在万众瞩目之下,从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席上奋然而起,以洪亮的男高音对涉及我国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审判检察等方面的问题做了4次精辟的即兴发言,侃侃而谈、见解深遂,同时,领衔联名30多名代表提出《律师法》议案提交大会审议,这又代表了一种形象,代表了一股勃兴的力量,预示着一个更加开放的法治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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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也令人遗憾的看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律师队伍还存在着诸多的不尽人意:有的律师或屈从于权力的淫威,临危却步,知难而退,不敢坚持正义与法律,捍卫社会权利;或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挑词架讼,哗众取宠,贪一己之私利,图一己之私欲,曲解法律,中饱私囊;或沉缅于迎来送往、觥筹交错,傍大款附权贵,拉大旗作虎皮,吹吹拍拍,不讲诚信……所有这一些害群之马,都极大的损害着中国律师本已脆弱的职业形象,这又代表了一种扭曲与变态,代表了一种人格的沦丧与道德的缺失。
“中国共产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也是我们的立国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面向未来,面对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挑战,面临知识经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的不期而至,作为社会权利与法律正义捍卫者的中国律师们,你又将代表什么?
草于200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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