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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财产与不法财产
更新时间:2003/2/4 10:01:49  来源:  作者:河水  阅读267
    私有财产与不法财产
河水

正在讨论的民法典将明确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这无疑是我国民事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也有人担心因为保护了私有财产而使不法财产在私有财产外衣的保护下得到庇护,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而且应当引起立法者的重视。
什么是私有财产,主要是指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强调的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所谓合法财产,就是指是公民在取得这些财产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上符合法律规定。那么,不法财产是相对于合法财产而言的,就是指取得财产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上违反法律规定。对于这些,从字面上来说,一般人都可以理解,而且也能说出个一二来,但在现实生活中对私有财产与不法财产的理解往往不那么容易,而且极易产生偏差。
就拿私有财产来说,人们一谈到“私”字或者强调“私”字,似乎就认为是私心严重,与共产主义所倡导的道德观念格格不入,特别是文革“斗私”的余毒在很大程度上还没有得到彻底清除,还影响着一批人甚至是一代人,这虽然是一些表面现象,但深层次的问题是一个與论的导向问题。因为我们在宣传财产的时候往往侧重于“公”字方面的说教,而对于私人所有的财产,在宣传口径上一直是低调处理,基于这样一种氛围,对私人财产的保护不仅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偏差,而且也影响到现实生活中对私人财产的具体保护。
再拿不法财产来说,对于不法财产其实并不难理解,因为不法就是违法,比如盗窃、抢劫、贪污、受贿所得的财产等。但现实生活中却时常会出现在合法的外衣保护下,使不法财产转化为合法财产。比如行政行为中所实施的一些不法摊派和乱收费行为,这些显然是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但由于行政机关持有职权,在局部范围内可以通过发布命令和公告形式实施行政行为,于是在合法的外衣庇护下侵犯私有财产,而对于所得到的私有财产,由于其取得的方式、方法和内容上违法,这些财产也就由私有财产转化为不法财产。在行政机关认为认为,他们是在履行职责,使违法行政所得财产也就顺理成章地转化为合法财产进行使用;在司法机关也同样有这样的情况出现,对于犯罪分子的不法财产,认定的部份通过罚没返还的形式转化为合法财产,而返还的财产虽有一部分用于弥补办案经费不足,但还有一部分却以其他一些名目成为奖金。这虽然存在一些不足,但这种转化是符合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是没有认定的那部份财产,往往当事人由于得到了宽容处理或者自知理亏而吃软,也就不在过问认定之外被查抄的财产。这种财产性质待定的部份也被司法机关转化为合法财产。这种转化实质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侵犯。
上面分析了私有财产与不法财产的两种情况,其实,在私有财产中既有合法财产,也可能有不法财产,对于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财产,要完全正确地将其区分开来并非易事。因此,在未查明财产性质之前,同样受到保护,但这种保护并不影响最终对财产性质有确定。对私有财产保护的确定,在民事诉讼中只有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证明财产的合法性或者不合法性,而在刑事诉讼中则要求司法机关查明不法财产的来源和构成。
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了“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这不仅为保护私有财产提供了政策依据,而且也为法律制定指明了方向。因此,只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限制公权力的无限扩张,加大对不法财产打击的力度,才能正确地保护私有财产,才能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才能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提高,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信箱:ok195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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