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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刀尖上的舞者
更新时间:2003/6/21 8:13:34  来源:  作者:余向阳  阅读144
    报载,今年9月6日,甘肃西峰法院执行法官樊春林遭遇暴力抗法光荣牺牲。之前,有法官张晓东因长期超负荷工作,久病得不到及时根治终至倒在工作岗位上,又有法官周忠执法中被犯罪分子从楼上扔下而殉职┄┄。从事法院工作十多年来,看着身边和听到周围一个又一个优秀法官倒下,心头一次又一次被深深地刺痛。而就在近日,又有两位年轻的高学历法官前来向我告别,他们是我亲密的战友和兄弟,他们的离去不是因为心中已丧失对工作的衷爱,不是因为承受不起肩上超负荷的工作重量,而是挥不去萦挠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的困惑与忧虑。这从他们在告别席上一遍又一遍痛苦的泪水中便可以得到充分的答案。说到深处的时候,我也禁不住陪着他们不断落泪,他们都有从事律师工作的资格,我当时除了祝他们一路走好外还能说些什么?但是面对着死的死,走的走的一个又一个同行,长久以来蕴藏在脑海中的疑惑又一次跳到我的面前:谁还能在法官岗位上坚持到最后?
我不能否认自己长期以来是在回避这样一个令人悲伤而敏感的话题,不愿触及思想和心灵深处的痛,只想以更加拼命的工作去平衡和冲淡那份深深的哀愁。但现在我发觉自己的感情并非如想象中的那般坚强,脆弱的堤坝一旦被潮水冲开,就一发而不可收拾。
记得在大学上第一堂刑法课,清瘦而饱经风霜的李教授就给我们讲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从事法律工作,就好比是刀尖上跳舞。当时年仅十八、九的我们这帮学子并未能体味其中所蕴含的哲学和社会学意义。今天,已过而立之年的我算是为老师十多年前的语重心长所折服。不是吗?那些在岗位上献出生命的法官,不正是从刀尖上殒落的一颗颗舞星吗?而我们这些幸存者,仍是刀尖上艰难创业的舞者。我作为其中的一员,有必要对这座由锋利刀尖构筑的舞台进行至少是表面浅层次的解剖。
刀尖之一:权力锤打法官。中国的百姓早已习惯于这样一种思维定式:权力代表一切。这“一切”自然包括法律和它的执行者法官。因而千方百计教育和培养子女如何当官,以及自身如何不择手段混入官场,便成为众多人乐此不疲的生命与价值追求。因为在中国,权力能给人带来的好处实在太多,就连神圣的法律也实际上成了当权者的调味品。于是便有了众多的法官上街维持社会秩序,下乡催公粮,充汉“税官“去收取税收等种种令一个法治国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怪现象的出现。而其实,这中间的理由相当简单,那就是权力让法律走开。因为官员们认为,法律必须为官方的任何决策服务。于是,一个人有多大权力几乎就有多大调整法律的能力,在其管辖的地域内和事项上,即使出于私情和不可告人的目的,权力之锤亦可以任意地敲打、修理法律和法官的头颅。殊不知,法律乃天下之公器,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废法行事,要不然你在这里调整调整,他在那里调整调整,法律的神圣脸庞必然千疮百孔,结果就只有人治而无法治,所谓的走向法治国家只能是一句空话。
刀尖之二:财富远离法官。法官虽不是金钱的代名词,但如果说法官几个月领不上工资肯定没人会相信。某省法院一副院长发表的一份该省法院经费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中指出:同为共和国的法官,不同省份、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法院,工资福利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尤其是贫困、边远地区的干警,工资不能足额到位,医药费、差旅费长期个人垫付,不能及时报销,甚至出现干警个人贷款发工资的现象。据统计,2000年该省法院欠差旅费合计387万元,欠报差旅费人数1782人;全省欠报医药费合计220万元,人数1077人。一面是欠保障又欠稳定的生活,一面是超负荷的工作和超常人的道德要求,在分配不公、贫富两极分化,差别很大的社会生存环境下,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必然大打折扣,防止司法腐败的难度也相应增大。以其说这是一份合格的调查报告,不如说是这位正义的高级法官向社会和国家发出的呼唤和呐喊。一位学者说过:“人,无法靠精神鼓励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需要财产来维系。没有财产就没有文明、道德的生活;没有财产就没有尊严,没有尊严就没有法官。”我们不难想象,拖儿带女的法官,如果其面临着生存的艰难时,他们除了选择离去还能选择什么。况且,凭他们的本事,他们不应该是一介“穷酸”。
刀尖之三:篱笆缠绕法官。按理说,法官的独立是独一无二的,法官的上司只有法律。然而我实在无法数清楚缠绕在中国法官身上的各种篱笆究竟有多少,它们象一只只看得见和看不见的手在牵制、束缚着法官,任何一道篱笆都足于令一个法官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一边是法律的尊严和群众关于正义的殷切期盼,一边置身于庞大的人情、关系、权力、金钱、纪律、监督等篱笆编织的大网之中。法官显得多么的无助而渺小,他们公正执法又显得多么的艰难。当权力腐败者得不到严惩或者虽然倒了一个而推荐提拔腐败者上台的当权者却仍稳坐钓鱼台,他们给社会和人民的过去、现在和未来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却得不到追究的时候,法官却严格到因为办了一个所谓的“错案”而丢掉饭碗,社会的公正又从何谈起?
我不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但当今社会却给了我们这样的现实:在中国,当一名法官真累!法官的权力与尊严来自法律,法官的尊严就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尊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这个国家的尊严。当整个法官群体都在面临尊严危机的时候,一个国家还剩下什么?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何对待法官已成为中国的一个社会和政治问题。所幸的是滚滚向前发展的市场洪流和中国在世界政治地位的日益强大已经在告诉我们:是保护法官生命的时候了

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 编:337055 电话:0788——6781596 01390799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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