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业的困惑 |
更新时间:2003/8/3 22:32:40 来源: 作者:追梦者 阅读116次 |
游戏业的困惑 赵占领(首发Chinabyte) 据世界数据公司的研究,2002年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直接产值近10亿元人民币,比2001年增长187,6%,游戏用户超过1200万人,电信业务因网络游戏产生的直接收入高达68,3亿元,IT行业由网络游戏产生的直接收入达32,8亿元。2003年中国网络游戏产值预计将突破20亿元,用户将超过2000万。网络游戏正成为互联网行业中重要的赢利点,然而,几乎伴随着网络游戏成长的同时,三大毒瘤也在不断侵蚀着网络游戏,阻碍着网络游戏在规范化的道路上发展。 暴力与色情。新浪游民部落曾报道了一条新闻《一脱衣游戏轰动全美》,这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游戏中的暴力与色情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迫使业界内外的人们进行反思。 目前中国的网络游戏的绝大部分是从韩国,台湾和欧美进口而来的,国产的比较有名的网络游戏不多,而最初文化管理部门并未进行内容审查,且暴力与色情游戏因其独特的“魅力”拥有广泛的市场,而游戏中的主力军又是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暴力游戏中宣扬的暴力征服一切的观念无疑会对其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曾有调查表明,经常玩暴力游戏的人易有暴力倾向。而色情游戏危害更大,如果说色情电影已经给青少年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色情游戏则是兼备了游戏和色情电影的双重危害,对青少年的毒害更深。由于文化等管理机构已经对进口游戏,正版游戏进行内容审查,因此正规游戏中色情与暴力内容几乎没有,目前大量的暴力与色情游戏多数为盗版游戏,暴力与色情游戏助长了盗版游戏的盛行,因此治理暴力与色情游戏的同时离不开打击盗版游戏。目前各国都在加大打击暴力与色情游戏的力度,全球暴力游戏委员会已在美国成立。美国联邦法院正在努力争取通过暴力与色情游戏的禁令。游戏业最为发达的韩国也在大力整顿游戏市场。 打击暴力与色情游戏可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颁布法律,通过立法制止暴力与色情游戏,也使得打击暴力与色情游戏有了法律依据。目前国外的立法步伐比较靠前,而国内尚未有专门的立法,应该加快立法步伐。暴力与色情游戏之所以蔓延得这么迅速,难以制止,根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因此很多游戏商在利益驱动下不惜钻法律空子。 其次,尽快建立游戏分级制度和登记制度。韩国和欧美国家借鉴了电影作品分级制度,对游戏也进行分级。在韩国游戏可以分为四级:普级,12岁以上,15岁以上和18岁以上。譬如《仙境传说RO》被列为老少皆宜得12岁以上都可玩的游戏,而《天堂》因过于强调PK战斗而被列为18禁。美国一州的检查官就要求严格限制M级游戏的宣传与销售(M级表示该游戏仅适合17周岁以上的消费者)。我国也可以借鉴分级制度。至于登记制度,要求游戏运营商应把经营 游戏提交有关机关审查备案,这便于控制游戏中的色情与暴力,使网络游戏更规范化。 外挂。对于玩家而言,外挂就是加速,瞬间移动,复制金钱装备,自动练功,自动加血,甚至可以修改游戏中的人物属性值。但从技术角度而言,外挂就是指独立于主游戏程序之外的实现某种功能的模块。通过外挂,外挂的制作者和使用者可以侵入游戏进行作弊,一个刚出道的游侠可以大大缩短练级的时间,在较短的时间内拥有极品装备,达到较高的级别。从游戏自身的规则而言,外挂打破了虚拟世界中的平衡性,拥有外挂者影响更多的玩家去获取外挂,游戏不再成为玩家的游戏,而是外挂制作者的游戏,外挂的游戏,有的玩家甚至24小时挂线让其自动练级。 外挂横行的背后仍遵循着利益的法则。外挂的制作者不再像最初那样,仅仅是为追求在游戏这一虚拟世界中的辉煌,更多的是关注现实世界中的利益。有许多外挂制作者成立了专门的小组或工作室,建立自己的网站,给自己的外挂设置帐号和密码,要玩家交费使用。而游戏运营商呢,有的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不愿真正去打击外挂,因为打击外挂意味着玩家的减少和利益的减少,因此只是口头上提提而已,再加上立法的不健全,外挂制作者和传播者更是肆无忌惮。目前几乎所有的网络游戏流行的外挂程序都包含有用于盗窃用户游戏帐号和密码的“木马”程序,更甚者直接出售盗窃来的帐号,更经常偷盗和出售这些帐号中具有很大价值的极品装备或宠物。 今年5月8日,网星公司开始以“绿色网游新世界”为主题的打击外挂系列活动。7月09日第三波、目标、清华同方、欢乐时代、亚联、蝉童等六大游戏厂商在《中国主流网络游戏厂商反外挂联合宣言》上签名。这一切代表着反外挂行动的开始,而反外挂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绝不是几个游戏商的联合签名,几家媒体的造势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必须聚集社会各种力量共同打击外挂才能加以制止甚至杜绝。 当务之急的是加紧立法,尽快制定“网络游戏法”,赋予打击外挂行动法律上的依据。对于制作外挂程序的可以依据软件著作权保护的相关法规加以制止,因为外挂程序本质上是一种程序且侵入原软件程序,而任何非经软件版权人许可加以复制,修改,侵入原软件程序的行为皆构成侵权。对于传播(主要是通过销售而传播)外挂者构成间接侵权,至于其涉嫌欺诈的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承担刑事责任。至于购买外挂程序者,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这也存在一些法律上需进一步澄清的问题: 1。部分外挂并非运行在游戏客户端上,而是运行在Windows平台上;2。外挂程序多是PC机用户个人安装的,这属于私人行为;3。有些外挂并不直接修改游戏服务器的数据库,很难认定其对游戏数据库构成侵权。 其次就是依据技术,加强外挂屏蔽措施,建立监察,防范网络系统,严格封堵外挂,对于使用外挂者的帐号及时查封。短期情况下,网络游戏方面的法规还难以健全,玩家的法律意识也不强,依据法律手段打击外挂工程也很浩大,费时费力。因此利用技术手段打击外挂是应急之举。 还有就是网络游戏商应联合一致打击外挂,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不忍割瘤,待其长大蔓延至全身就为时晚矣。而且打击外挂不能只体现在口号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媒体也应加强舆论宣传,号召和影响用户,使其增强自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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