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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答晨起之虎——我爱我的法学空间,尤其钟爱我们的法律人社区。
更新时间:2003/9/10 18:42:51  来源:  作者:张又丹  阅读415
    
应答晨起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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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的法学空间,
尤其钟爱我们的法律人社区,
我希望很多朋友一起来营建我们的法学论坛。

我们的论坛没有中国法院网的严谨规范,
同样,
我们的论坛没有中国律师网的绚丽多彩,
我们有自己的特色,
就是您有自己的板块,
有您自己的著作和出版的特权。

这种惬意,
是法学空间赋予每一位法律人的礼物,
您愿意领受,
就请尽兴地把您的知识和才华在这里展现。

我是一个在茫茫网海漫游的恋法过客,
偶然的驻脚,
使我认识了法学空间,
我为主人的乐善好施而感动,
停下云游的脚步,
在这里安营扎寨。

我曾试图把头伸向队伍整肃的中国法院网,
伸向人潮涌动的中国律师网,
我想大声说:
“嗨,
喜爱发表演说的网友们,
到这里来,
到您自己的法学论坛来。”

我高兴我为我的朋友说明了这样一个特别有意趣的法学空间,
我十分喜欢有朋友对我的差语妄言加以评点,
因为“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我愿意为每一位发表评论的朋友加设一个专栏,
让您的评判充分展开。

来吧,
为着推进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进步,
一起来努力,
不是斗气争强,
是友好的争论和讨论、交流、取经。

张又丹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日星期三18: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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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03/9/4 晨起之虎 发表于:2003/9/5 9:41 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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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03/9/4 晨起之虎 发表于:2003/9/5 9:41 打包
文章评论: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已经整妆待出
原文章: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已经整妆待出
判例法与判例之间是什麽关系都搞不清,还大谈什麽判例法
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麽,而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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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2003/9/4 晨起之虎 发表于:2003/9/5 10:0 打包
文章评论: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已经整妆待出
原文章:中国特色的判例法已经整妆待出
判例法与判例之间是什麽关系都搞不清,还大谈什麽判例法
在中国的现行法律框架内,输入需要设置字体大小的文本[/size]最高院拥有唯一的司法解释权,才有权发布具有司法解释性质的指导性判例。输入需要设置字体大小的文本但是这种判例也不具备判例法的系统性与内在逻辑的统一性。更何况是省高院这样一级地方法院呢[font=黑体]输入需设置字体的文本[/font][size=2]输入需要设置字体大小的文本法律需要统一,司法更应守法。判例指导是必要的,但也要依法而行,更不可妄谈一些洋名词混淆视听

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麽,而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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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sky.org/show.asp?id=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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