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空间

法律人社区

  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7104人
·文章查询·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教师>>逝宇
计划、市场在世界经济领域的关键一战
更新时间:2003/9/11 11:25:34  来源:www.wokankan.com  作者:逝宇  阅读165
    





本文由earthking--中国诚信建设集团推荐

——世界税制变迁观察及其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借鉴意义
世纪战士

摘要:“税制改革的方向”问题是市场思维模式与计划思维模式在世界经济领域的最后一战。“减税”和“尽快废止流转税”是市场经济建立在“国家并不比个人更聪明”的基础之上,充分考虑“社会安全、行业安全、税制成本”诸因素后得出的。世界税制变迁史也是一个减税,从流转税向所得税转移的历史。尽管SARS过后出现了一些好现象,但计划经济对此并不理解,其臭名昭著的论点是:国家比个人更聪明,税收是调控经济流转的手段。中国受计划体制的影响很大,税制落伍,国家、个人利益受损严重,减税与税制优化的空间极其巨大。
关键词:税收 税制结构 充分就业 财政 穷人

一、 世界税制变迁第一公理:减税
国际通行的税收研究常识性的结论是:任何税收都对社会有负面影响,任何增税都会减少就业机会,降低经济增长,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税制变迁最大的特点就是减税,通过减税,可以获得国家、个人的利益最大化。
减税是由民选制度来保证的,至少在减税理论没有出现的情形下是如此 。关于这一点,我们能在发达国家找到数不清的例证。民选总统几乎都不可能是增税总统,而且如果想要有所作为,民选总统还要不断地减税。美国历届有作为的总统都是减税总统,华盛顿、杰弗逊、罗斯福莫不如此。卡特在1978年的国情咨文中说得明白:“税收改革和减税要一起进行。我们的税收建议将在我国增加就业机会,为穷人增加就业机会尤其要给予特别的注意。我们要知道在我们的自由经济里面,减税一直是新的就业机会的最大来源。” ,美国现任总统布什更是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减税上,他利用一切机会一有时间就游说他的减税计划 。他说:“百分之六的失业率应该大声喊出来,让美国的两党国会议员清楚听到,我们需要大幅减税,如此一来,我们的同胞才能找到工作。” “减税计划将使美国人有更多的钱花,有更多的储蓄,有更多的投资,这些改革方案将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 世界税制变迁第二公理:减税请先废止流转税;如果万不得已要保留部分税,请征所得税。换一句话说,税制优化落实到税种上就是尽快采取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许多美国总统对此都有很精彩的论述,兹略举几例:
美国总统杜鲁门在1953年的国情咨文中说:“减轻税收的最恰当办法是给那些最需要减轻税收负担的人以救助,而又不致减少政府的收入。在通货膨胀的危机过去以后,我们应该研究在修改整个税制结构基础上降低税收。” 。
美国总统杜艾森豪威尔在1954年的国情咨文中说:“我们现在应该取消比较明显的不公平的赋税,特别是针对小纳税人的;减轻那些限制小企业发展的赋税,放宽对弱势群体以及对医药费用的赋税,降低消费税。”
美国总统里根在1982年的国情咨文中说:“我们的经济恢复计划是以4项符合常理的基本原则位基础的:继续降低联邦开支增长率;坚持削减个人税和营业税,从而刺激储蓄和投资。”
显然,上述总统的精彩论述,不仅表明了税收必减的大方向,而且也表明了税制必须减少对穷人的盘剥,减少对消费支出与流转征税,税制必须尽快过度到以所得税为主的大方向。
三、 税是减还是增,是以所得税为主体还是以其他税为主体——“税制改革的方向”问题是市场思维模式与计划思维模式在世界经济领域的最后一战
计划经济体制作为一个体制已经崩溃了,但计划的思维方式与理论却在某些领域依然占据统治地位。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个体制已经建立起来,但并不表明她在许多领域都取得了优势。尽管“税制改革必须走减税和优化税制结构的道路,税制结构优化必须遵循税制变迁的历史规律,必须符合国际惯例与历史事实,尽快废除流转税,走以所得税为主体的道路。”在市场经济社会完全是一个不争的公理,有着大量的史证、人证和物证。但在中国,税制计划思维定势严重。兹举一例:《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一期发表了刘溶沧与马栓友老师的《论税收与经济增长——对中国劳动、资本和消费征税的效应分析》(以下简称《税》),硬是把世界所认定的公理翻了个个儿,他们的研究结论是:
1、我国对劳动、资本收入及消费支出征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是:“对消费支出征税,提高了投资率和全要素生产率,不影响劳动供给,最终效应是不妨碍或弱促进经济增长”
2、税收政策和税制改革的取向应当是:适当减少对资本和劳动征税,增加对消费支出征税,以满足政府的财政需要,不宜过快建立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
显然,这两条结论不但否定了减税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而且要搞税制劣化:主张多向消费支出与经济流转征税,否定了税收中性原则;主张多向贫苦人征税,少向有钱人征税 ,否定了税收安全原则。
众所周知,税是减还是增,是以所得税为主体还是以其他税为主体关系到“税制改革的方向”,说穿了,这个问题是市场思维模式与计划思维模式在世界经济领域的最后一战。鉴于税收研究的结论关系到我国税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贫苦人的就业机会,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税收改革搞不好,就会把人逼向犯罪的道路,引发社会动荡甚至骚乱。鉴于《税》文的观点有一定的导向性与代表性,故我们有必要谈一谈世界税制变迁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以证明世界税制变迁几百年来不言自明的公理:减税,尤其要减少间接税(对贫苦人征税),才是对国家、人民有好处的做法。
四、 世界税制变迁对中国税制改革的启示——也谈税制变迁公理的再证明。
(一)启示一:税制改革应该彻底抛弃计划经济思维模式的影响。
计划经济思维模式有一个假设前提:国家比个人聪明,国家运用财富组织公共经济建设的效率比私人更高。这个假设原来是有吸引力的,但在计划经济酿成了惨绝人寰的世界性灾难,不得不寿终正寝以后,已经臭如狗屎。说穿了,它只不过是极个别人为了剥夺普通人权利,谋取一己之特权而精心炮制的骗人的工具。但是,世界上总有一部分人需要这种工具,故它迟迟不肯退位。
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对税制改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将国家与个人对立,强调国家财政需要,否认减税的必要性。2、将国家理性与市场天性对立,将税收对市场天性的损害结果看成是宏观调控的成绩,否认税制优化。他们认为:国家运用税收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理性失灵与市场失灵,税收是必不可少的经济杠杆和宏观调节手段。
《税》文关于增加对消费支出征税弱促进经济增长的论证,完全是运用计划经济这些臭名昭著的理论的产物。可能是考虑到计划经济下以国权否定人权的相关假设名声实在太臭,才没有明示。
(二)启示二:市场经济下的中国税制改革应该接受市场基本常识与市场经济思维模式的影响。
市场经济思维模式有个简单的观察结论:国家财政支出的效应往往低于个人支出的效应,国家并不比个人更聪明(因为国家也是由个人操纵的)。在这个基本常识之下,减税与防止税收“干扰”(计划经济讲“调控”)社会生活就成为当然的推论。
美国总统福特在1975年的国情咨文中说:“减税措施为我们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允许纳税人而不是政府花他们缴纳的钱。如果我们要使经济状况好转,减税是必不可少的。减税为充分就业带来最大的希望。”
(三)启示三:税制优化公理并不为计划经济思维模式内的人真正理解,还需要再解说和再证明。
税制优化公理是建立在市场基本观察结论与税种分类的基础上的,其目的是通过防止国家干扰来实现国家、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税制优化是一种双赢模式,她与计划经济双否模式是针锋相对的,并不会象计划经济推崇者所担忧的那样会损害国家利益。税制优化公理内容丰富,她考虑“社会安全、行业安全、税制成本”诸因素分别提出“直接税原理、税收中性原理、单一税制原理”,三个原理最后都集中为:建立以所得税为单一主体税的税制体系。
税种依照财产与劳动的结合状态来分,有:财产税、所得税、流转税、行为税。由于不同的收入与人的劳动的结合程度不一样,税制优化才有了活动的空间。流转税的流转额和行为税的行为额都是发生在具体经济交往过程之中的,与人的劳动密不可分的充满风险的财产,对其征税有三重危害:1、违背税收安全原理,损害社会安全。包括三方面:A、流转税是一种间接税,纳税人通常可以通过出卖产品的方式将其计入成本,转嫁给其他没有支付能力的人,使得税收实际上由穷苦人承担,逼迫穷人犯罪或者造反。B、在纳税人遭遇风险时,加大其风险,使纳税人血本无归,走向造反路。流转税是不顾纳税人风险的,在纳税人产品卖不出去时,征流转税有可能落井下石,迫使破产者铤而走险,损害纳税人的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C、奖懒罚勤,提高经济准入成本,损害社会总体效率与安全。流转税在企业经济活动赢利前征税,迫使企业尽量减少经济活动,奖懒罚勤,直接损害了社会经济交往与就业机会,损害社会总体效率与安全。2、违背税收中性原理,损害行业安全。流转税不能涵盖所有行业,对不同行业往往采取不同税率,制造行业与行业之间的资源配置障碍,损害了行业安全。3、违背单一税制原理,多重征税,监控环节多,白白增加税收成本与纳税人道德成本。流转税是不透明税,监控难、逃避易,成本高昂;流转税之后有多重流转税,还有所得税,用多重环节不如用所得税一道环节实现一个国家总体再分配目标。
当然,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财产的闲置状态很容易查清,所得税也应该向闲置财产税转移才对。但是,传统四税中,财产税的财产与劳动的结合很难查证,它有可能是一种完全与劳动分离的财产,比如闲置财产;也有可能是完全投入流转领域的财产;因此,财产税除了遗产税、赠与税等小税种外,不可能避免流转税的种种弊端。最后,只有所得税因为是一种直接税,由已经赢利的有支付能力的人在赢利后支付,税制成本最小,最低限度地损害社会安全、行业安全,而成为税制首选。正是这种比较使得全世界的发达国家无论存在多大差别,经历多少反反复复,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流转税近似于零,所得税占所有税收收入的90%左右,另外再辅以少量的财产税,极少的针对违背社会公德行为的行为税。
研究税收对经济的影响根据前人的分类进行,远比自己设计不伦不类的新税种要有说服力。特别是优化税制这样的大问题更不能脱离了税法的基本分类。消费支出是典型的流转税,《税》文违背常理证明:对消费支出征税能弱促进经济增长。有一定的代表性,主要是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作怪,对上述公理缺乏理解。
五、 减税,尤其是减少流转征税(对贫苦人征税),也是有利于国家财政的重要举措
减税能使个人收入增加人人能理解,减税能使国家财政收入增加,增税反而使国家收入下降。这个不用证明的历史现象在计划经济体制里是无法解释的,在他们对立、梦幻且贪婪、仇视的目光里,只有增税,只有别人都没有,他们才会有。尽管中国的就业压力是世界上最大的,尽管中国人对减税尤其是减少损害就业机会的流转税,早就望眼欲穿。但陷入计划经济思维模式里的梦中人,仍然在试图告诉人们:我们是一贯正确的,我们增税、增加流转税、增加对贫苦人的间接税是为了国家财政的正常运作。在这些错误观念的影响下,“我国财政收入90%以上来自税收,这部分收入又以流转税为主体,占到了70%左右” 。《税》文的观点只不过是这些梦中人的一个缩影罢了。
尽管SARS过后,出现了一些好现象:“财政部已拟大幅调整收支结构,力争财政预算的零增长或负增长……已经要求中央各有关部门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会议、差旅、出国等经费,来平衡财政收支的结构” 。但如果对计划经济时期祸国殃民的观点不加清算,中国就很难解决她自身的经济问题。众所周知,美国一个家庭的税负只占家庭收入的1‰。而中国,普通家庭的税负一般是美国的20倍以上。究其原因,主要在税制结构上,美国的流转税已经近似于0,而中国的流转税占70%以上。在减税方面,美国政府只有8个部,政府之外并不存在其他公务员体系。而中国,23个部委的庞大国务院只是公务员繁杂冰山的一角,政府之外,还有9个政党和团、妇联、工会体系在享用国家税收。因此,中国无论是税制优化还是减税的空间都极其巨大。
“提高税收并不意味着减少赤字。提高税收也不会使预算平衡,它只会鼓励政府增加开支,减少私人投资。提高税收将使经济增长放慢,减少生产,毁掉将来的就业机会,使没有工作的人更难找到工作,而现在有工作的人则更有可能失业。” 希望美国总统里根的这段话能对今天中国的梦中人起到一点作用。在增、减税的问题上,税收一提,民众休息,民穷国穷;税收开关一紧,中国经济增长必成滔滔洪流,国家财政收入也一定于滔滔洪流中滚滚而来。在废止流转税的问题上,流转税开关一关,所得税一定于滔滔洪流中滚滚而来。民富国富,难道还用得着一再解释吗?
(李纪兵 法学硕士 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 410083 E-mail: jbhn@sohu.com;电话: 010-62516164 ;13520451101;更多信息请先登陆http://www.wokankan.com,再登陆 http://earthking.wokankan.com,及相关链接。)

批 注 该 文]    [采 用 该 文]    [发 表 评 论]    [文章下载]    [关闭窗口

相关批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对这篇文章做出批注

相关采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采用这篇文章

相关讨论:    
没有评论

Google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