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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中的故事
更新时间:2003/9/21 22:12:57  来源:  作者:zhfuju  阅读368
    


大学生活是美好的,其中不乏有着有趣的故事。随着“依法治国”的口号的提出,在现今的语境中,法学从一门“幼稚”之学而一撅成为显学。全国各地的院校兴起了大办法学院系的风潮,根据不完全的统计现今全国具有法学院系的学校300余所,但是表面上的法学繁荣并不一定是一件好事情,其背后也许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故事虽然通俗,和一些大理论比起来显得非常的俗气,但是却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引发我们对当今法学教育的一些思考。

故事一 法学院的成立


某年九月的某一天下午,某大学法学院的一些领导及其院系老师与新的一届新生开见面会。在会中,主持人向新生门告知:“法学院已经于今年正式成立了,你们可是咱们学校第一届“法学”(因为学校以前只招收经济法系的学生)学生,法学院的明天靠的就是你们。”当时主持人和周围的老师门面上都带挂着喜悦的笑容,新生门更是听的万分自豪,激动不已。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当时开会的新生们已经成为了老生,在这期间学生的所有管理仍旧属于原大学的文法学院,和几年前的经济法系没有什么变化。好象唯一的变化就是他们比上上一届师哥,师姐门的学费多收了2000多元,(其中包括1000元的热门专业费,笔者至今不明白“热门”到底是何意思?是学校对这个专业师资力量特被情有独钟?老师都是全国一流的?学校中此专业的图书资料特别丰富?或者是学生毕业了肯定可以找到很好的工作?要不为什么称为热门专业呢?但是以上的猜想在学校以及毕业的学生眼中并没有看到。)从经济法专业变成法学专业,老师都基本上是原班的人马。学生当年的激情好象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而变的不比当年。时常在课堂上也有学生问老师:为什么我们从入校的时候就说法学院成立了,但是现在了好象没有什么新的迹象一样啊?老师听完后,一脸苦笑着说:“我们对外讲,法学院成立了,对内部而言,其实我们并没有成立。”
大概2年后,随着一块写着“某某大学法学院”字样的牌子订在一栋旧式的苏联式建筑物上时,法学院总算“难产”般对内独立。


故事二 课程安排


新学期开始了,法学院某班的课表发到了某宿舍。A君一看到课表就火了:“怎么就这么几节课程?一周26节课,大学物理竟然占去了一半?我们是来学法律的,不是来学什么物理的。去年的高等数学搞的我们够惨了。”B君听后立刻说:“是啊,上高等数学课的时候老师只管用多媒体放客件,学生就是拼命的做笔记,考试的时候就考客件中播放的例题,最多把数字变一下。结果学生门除了背会了一些例题以外,什么都没有学到。法律更是什么都没有学到。”
但是抱怨归抱怨,经过学生的用一些罢课,给老师,领导写反映信,给校长联名写信,结果都是石沉海底。学生门只好依旧忍受着“知识”的“煎熬”,结果是“老师讲的累,学生也听的累”,老师几乎是“对牛弹琴”般的上完了一个学期的大学物理课程。而学生之所以天天去上课,目的无非就是为了得到那4个“可怜”学分。

故事三 强买教材

某日,法学院发教材,价格为9折。而且买的书各个出版社都有,有些书的质量真的不感恭维。一些学生不愿意买,想自己去买。于是A,B,C三君就一起来到法学院找院里的教学干事商量。A君问教学干事:老师,,我们买那么多的书,在任何的法律书店都可以打7.5折的,但是为什么在自己的院里买书还要9折啊?教学干事笑笑说:“打九折够你们好的了。” B君问:“老师,我们可不可以不买啊?”教学干事脸一横:“不买?你们的毕业证,什么的都在我们手里,谁不买不给发毕业证,你们是买也的买,不买也的买。”C君一听就准备发火,被A,B两君拦住。事后,听学生门说,这些书是法学院的某副院长开的一个“法律书店”中批发过来的书。学生们突然想起,哪个副院长当年还给他们带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课程,大家还记得他在课堂上大讲现今中国的消费者是如何如何的不懂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每个商家都应该遵守民法的“诚实信用,公平原则”以消费者作为自己的上帝的理念进行合法的经营。但是难道他就不知道:强迫学生高价买教材是一种典型的“强迫交易“行为?是明显违反“消法”的?

故事四 学术讲座

某日中午放学后,法学院的A,B两君看到食堂边的“人文讲坛”的宣传板上写着:今晚由法学院某某某刑法学教授主讲“死刑存废的伦理分析”。以上两君自从进入大学法学院以来,很少听到关于法学院举办的关于法学方面的讲座。法学方面的讲座,不管质量如何,一个月听一次都是幸运的。记得上一个学期,连续一个学期一次法学方面的讲座都没有搞过。于是两君早早的就到报告厅中等候。讲座一开始,A君就问B君:怎么内容这么熟悉啊,我好象在那里看过这些东西啊。对了是湘潭大学的邱兴隆教授的一篇在北大的演讲稿。(由于A君平时很爱看法律方面的书籍,正好看过一本名为《法治的使命》的书,里面有这个文章。)而旁边的C君正好拿了这本书来,准备对照一下次教授和丘兴隆教授的观点有什么异同。结果发现上面搞讲座的教授简直就是将丘兴隆教授的讲稿原封念了一遍。当时有学生想当场揭发,但是由于种种的原因没有这么做,最后众君只好中途“以脚投票”的方式选择了离开。
当晚,在宿舍的楼道里 D君看到了A君说到:“今天的讲座讲的不错啊,尤其是那讲稿里面举出的几个例子。”A君听后苦笑无言。难道着就是所谓的“独立的学术人格”?

故事五 “全能型”老师的“法宝”——点名

某日,在国际法的课堂上,老师A君走上了讲台,环视了一下,随即说了一句:“今天的人怎么来的这么少?看来又要让我点名了。”于是乎,没有来的学生的名字统统的被记了下来,这些学生平时的成绩讲很低。但是A君从来没有考虑过为什么经常很多的学生不来上他的课程,其实原因很简单:他是学法制史出身的,对于国际法虽然自学了几年,也看了一些书,但是讲课的水平真的不敢恭维。而法学院由于国际法方面的老师,于是就让他来带,他上课的时候除了不停的叫学生划线以外,几乎没有什么新的方法,一个学期下来,整本书没有多少地方没有打记过。这种教学方式,对于大一的学生可能还有一些市场,但对于大三的学生来言,未免枯燥,不如学生自己看书,自学来的快。当年苏力老师看到他的学生不再提问的时候,他希望他的学生是由于找到了自己的学习方法,而不再多靠老师,而我们首先连师傅领进门的条件都没有,就这样在许多“全能型”的法学教师的讲授下,大部分的课程的书都教完一半都不错了,大部分要学生自己看。
而这种“全能型”的老师在“普通”的,最近新设立的一些法学院中是广泛存在的。记得一次和师兄门闲聊的时候,他告诉师弟门,前两年法学院的某某老师,非常全能,14门基本法都可以带,在这种情形下,老师想用点名来留住学生,而学生却想用自己的脚来选择老师,不知道是学生的错还是老师的错?

生活就是一个长篇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这个长篇故事中担当一定的角色,法学院中天天都在上演着不同内容的故事,正如社会别的地方一样。写者无心,看着有意。希望我们可以通过故事来发现我门法学教育中存在的弊端以及改进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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