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空间

法律人社区

  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12348人
·文章查询·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法官>>河水
少缴税款一分钱 责任不在当事人
更新时间:2003/9/26 16:06:13  来源:  作者:河水  阅读166
    少缴税款一分钱 责任不在当事人
  

  河水

  

  前不久,深圳市宝安区沙井国税分局向一企业发出了征缴通知书,通知该企业前来税务机关缴纳差欠的一分钱税款。一时间,一分钱税款被炒得沸沸扬扬,税务部门认为征收这一分钱的税款,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但也有人认为,一张征缴通知书都不止一分钱,付出的成本远远高出实际征回的税款,此举不妥。

  

  一分钱税款有没有必要追征,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我们有必要从另外一个角度作一番思考,即造成一分钱税款没有缴纳的责任究竟在谁?是税务机关的责任还是企业的责任?笔者认为,从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要求来看,从纳税环节、纳税核定和纳税管理上来看,造成征缴一分钱税款的原因是由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为什么要这样说呢?首先,从提供的材料来看,该企业是一个正常纳税的纳税企业,不存在偷税和漏税问题,从这一点看,可以排除该企业故意不交这一分钱税款的主观故意;其次,纳税有定额税、营业税和增值税,但不管是哪种税,核定缴纳税款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而不是纳税人自己,除定额税以外,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根据营业状况不同而确定当月应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在征收的时候都进行反复核定。从这一点来看,该企业客观上并不存在不能缴纳这一分钱税款的可能性;第三,税务机关没有认真分析纳税人少缴一分钱税款的原因,有不尊重纳税人之嫌。纳税人没有缴纳一分钱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毫不犹豫地向他们发出征缴通知,但有没有考虑过这一分钱税款没有缴,是纳税人不肯缴、不愿缴造成的,还是税务机关工作失误造成的?有没有考虑过使用征缴税款通知的经济成本?因为税务机关的所有开支费用无一不与纳税人的纳税有关;第四,税务机关有沽名钓誉故意作秀之嫌。将付出成本远远高于实际征回税款的做法,冠以是在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表面看起来是执行税法,实际上是在滥用纳税人的钱,哪怕是一分钱!

  

  纳税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这个义务的履行来自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不履行纳税义务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这一方面,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来规范行政机关使用纳税人钱的规定,因此,正确使用纳税人的钱也必须通过制定法律的形式来加以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滥花纳税人钱的情况出现,同时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对那些滥花纳税人钱的人给予制裁。

  

  

  信箱:ok1954@163.com

批 注 该 文]    [采 用 该 文]    [发 表 评 论]    [文章下载]    [关闭窗口

相关批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对这篇文章做出批注

相关采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采用这篇文章

相关讨论:    
没有评论

Google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