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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东市市长讲一课——谈谈“素质”
更新时间:2003/11/15 18:50:27  来源:  作者:陈姜季  阅读108
    
广东市市长在孙志刚案暴光后再接再厉。在日前的一次“加大收容遣送力度”的总结和动员会议上,他从本市利益出发,要求进一步加大收容遣送的力度,限制低素质的外来人员进入广州。章剑生教授把相关讨论和报导转到了中国公法网并再次被转载(http://www.chinalegaltheory.com/bbs/showtopic.asp?TOPIC_ID=1767&Forum_ID=58)。

其中有位叫【夜与昼】 的网友就“素质高低”一说向林市长作出了激扬的反驳,这里我也凑上来罗嗦几句。

何谓“有素质”?如果不引申或泛化的话,它主要就是一个人对城市预期的了解,并具有基本的公益心。我们知道,只要是人,并且在社会生活中成长,并且接受了长期的国家管理,那么他们必然会接受一些“最低限度的自然法”, 比如不能杀人、不能抢劫、不能偷盗、不能抢、不能强奸等等(刑法的多数内容可以被涵盖在内)。而“有素质”却是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人能在频繁的交往中取悦于人,从而使这种交往社会化得以存在和进一步拓宽。

在城市里,人们在频繁交往中形成了一系列的行为要求,比如:给陌生人一个友好的眼神、轻轻得拍拍肩膀(对同辈或小辈,而不用于上司或长辈;轻轻得拍而不能太重)、表达拒绝的委婉之词、发贺卡、记住别人的名字或生日、不乱闯红灯、用了公厕以后要冲水、在一般朋友家里不能坐太久、进门前要先敲门、不能在吃完饭后用手来抹嘴、不能在角落里小便、不能当众扣鼻屎......。它们不仅多,而且许多情况下都是语境化的、自觉的、对应的。它们使得个人的行为不能再是零碎无序的,而是作为对他人行为或要求的补充或回答而存在。当拥有这些预期的人遇上没有这些预期的人,他们便感觉到不快,因为他们所想要的秩序被破坏了。

人们不光光是了解它们就够了,还需要接受其对行为方式潜移默化的渗透。如果丧失这种接受渗透的机会:比如没有接受较高的教育,或没有在城市中生活过;那么这样的人一般是没有什么“素质”的,因此,我们一般把“低素质”的表现与“愚昧无知”的主观心理相联系。也就是说“素质低”没有什么道德上的可归咎性。

另外,再让我们看看什么叫“素质高”。它显然要比“有素质”更进一步,如前所描述的,“有素质”仅仅是作为一个“文明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是外在的。而“素质高”则不同,它要求深厚的人文修养,对正义和法律的“内在观点”(在法治社会中),而非仅仅关注自身利益;正因为如此,素质高的人受到人们的尊敬,为人们所仰望,这也是我们区分“精英”与“奸雄”的手段。领导者应当是“素质高”的精英,舍此,他的号令就会缺乏正统性。 然而,正如前面网友所说,从广州市市长身上我们看不到这一点。

不过,林市长可能还把“素质”一词给泛化了。比如前来投资的大款,林市长无论如何不会把它归入“素质低”的行列;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经济的带动也很有好处(一般不仅仅“有素质”这么简单),因此也自然属于“高素质”的行列。推敲林市长的语境,“素质”一词就等于“有用”,对城市有用,对广州有用。或许他本人没有对这个词作出多少思考;但是,无论是在前一种意义上使用(了解城市生活的预期),还是在林市长的语境中使用。它都意味着“有用”。诚然,外来民工的涌入对社会治安问题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当我们看到关于他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何如何制造灭门惨案;或残忍得奸杀了美丽的花季大学生时,我们很可能会倒向另一种说法,为林市长的政策提供道德的支持。但是在这里,仍然不得不强调的是:“低素质”群体的生命、尊严和权利并不比城市人或大学生低;素质低的问题要么给予尊重和忍让,要么加以对等得矫正;违法犯罪时给予惩戒。不能因为情感甚至便利,在无法确定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对这个群体进行整体的歧视性对待。否则只会制造更多的、实实在在的悲剧或不正义,当然,如果我们不同等珍视他们,是不会感觉到悲剧的。这样一来也就更没有什么“素质高”可言了。

因此,我们的“素质低”一说没有任何确定的道德涵义,它仅仅是一个功利主义尺度,仅仅是城市人(或曰文明人)的要求而已;而“素质高”则是对精英在道德上的要求。 如果我们以“素质”为标准来划分社会等级的话,那么与美国种族隔离时代,甚至与封建社会有什么不同?这里我仅仅在表达一个非常粗浅的道理。时代不同了,尽管这种隔离制度可能是有利的,但却已经不可能为人们的心理所接受,没有办法抵挡住天下人悠悠之口,只会造成更为恶劣的后果。同时,下令建立这种隔离制度的权力者是无法成其为“素质高”的人。

从美国回来的朋友们告诉我,在美国,黑人的总体素质依然明显低于白人,甚至依然是犯罪的先锋。但是,他们无法用肤色、学历或财产状况来界定一个人是否会犯罪,而素质问题(即使在客观上是可以界定的)就更不能成为隔离的理由。因此,历史上的种族隔离问题成了美国被攻击的一大口实。大家都说,黑人的祖先为了美国的独立和建设流血流汗,看看那群忘恩负义的人最后干了点什么。这样的话我们也可以说,中国的“乡下人”配合了中共“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建立了新中国;在现在这个原始积累阶段更是用低价的劳动力一如既往得响应祖国的号召;而我们的大人们又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或许,林市长还是会坚持从广州的利益出发来否定我,认为我幼稚。但是,正如有篇文章的标题所说:《北京到底是谁们的首都?》,我要问一下广州的身份;更要问一下林市长这个中央候补委员是否把中央或国家仅仅看成是一个松散的俱乐部或联盟。德沃金曾经在浙大说:“我听说,当然仅仅是听说,听说中国有个政策,那就是在沿海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却不肯让内地人来分享”。看到了章教授转的东西后,我完全可以对德先生反驳说:“这不是真的,而仅仅是地方官员在贯彻中央精神中出现了一些地方主义的做法”。如果大家都像林市长那样来贯彻中央精神就糟糕了,比如中央耗费巨资来扶植重庆,当作直辖市来培养;为的是什么?中央说得明明白白,为的就是以重庆为中心来辐射开来,推动西部大开发和城市化进程。这也是符合邓小平先生所谓的“两个大局”的。如果重庆市市长也模仿林市长搞出这样一些政策来,不知道中央会作何感想。

实际上,“素质低”的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隔离制度至少在宏观和长远上看是有弊无利的(近期看或许还是有利的,因为我们的“低素质”人口几乎没有条件反抗);看看我们现在的城市人口,有多少在三代以内都是“高素质”的城里人?都是这么过来的。为什么近代广州等通商口岸的市民“素质”提高得最快,而同时期的内地人却显得如此麻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看到了更为璀璨的文明,于是自尊心被唤醒,这使得他们细心得观察和模仿他人。同理,那些外来的“低素质”者为了自尊心和自我保护,恨不得一下子把自己变成“高素质”的城里人,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们将被欣喜若狂得同化掉(想一想当他们被误以为是广州人时候的感觉)。在这个意义上说,城市在现代化进程中是一个“修道院”,现代化文明在这里得以扩散,不仅仅是整个国家的挣钱机器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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