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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鱼、网吧、刘晓庆与法治
更新时间:2003/11/24 10:39:57  来源:http://zhicheng.home.bj001.net  作者:张志成  阅读101
    最近广为媒体关注的事件莫过于清剿食人鱼了。一种美丽的、来自亚马逊河的鲳鱼因其生性凶猛,据说可能“吃光”我国南方水域里的淡水鱼类而遭到执法部门的围追堵截。一时间,电视、报纸尽皆我们的执法部门如何严格执法,杀灭食人鱼,为保护我国生态环境而辛勤工作等等报道。而有关专家也举出了许多引进物种不成功反为害的“权威”例证,包括我们经常食用的非洲鲶鱼(专家称为埃及地角鱼,这些鱼当初好象也是专家们建议引进的)。本来也没什么想法,可当执法部门“清剿”到孩子们经常去的海洋馆的时候,笔者不禁发生了疑问:难道海洋馆的鱼类都是没经过我们的渔政部门批准而私自进口的吗?如果是,那岂不是很可怕?在首都北京,数以千计的“洋鱼”竟然能够大摇大摆地“走私”入关?而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要杀灭人家辛辛苦苦饲养的食人鱼呢?我们所谓的法治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由此不禁还使人联想到前一段同样在媒体上火热的“清剿”网吧的“运动”和刘晓庆涉嫌偷漏巨额税款案。
网吧本身并不承载着好坏的价值判断,上网可以学习,上网也可以打游戏,说到底,网吧不过是一种信息社会的新兴的提供上网条件的场所。当然,对于孩子来讲,网络具有异常的吸引力,网络往往影响判断力不强、自制力也差的孩子们的生活。网吧也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对于这样一种“新事物”,我们的执法管理部门到底采取了什么态度呢?没人管。商人是谋利阶层,有可以赚钱的新工具,商人自然会投资、经营、获利。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商人,抑或对于你我,这本都是好事情。但是,正如恩格斯所说,为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家甘冒杀头的危险。商人从本质上讲是需要管的。管好了,一个社会的财富就会增加,一个社会的福利也会增加,最终也会有利于社会的进步。没人管,自然会出乱子。网吧的老板们也不例外,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来赚了许多不该赚的钱。例如:掏尽了孩子腰包里的零钱。孩子的学习,自然也是一落千丈。这下出了乱子了。乱子既然已经出了,是不是该好好管了呢?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吗。不,他不是管,他的办法很有效,很见效——他关。我关了你的门,看你还出乱子不?哦呀——这下好了,家长们满意了,记者们也不采访了,万事大吉了。果然如此吗?非也。你关啊——我搞地下,这下连税都免缴了。我关上门,在里面干——结果,失火了——谁也出不来,既死人又破财。
刘晓庆又如何?据说涉嫌偷漏税一千余万!据说“若干年以来”“一直”在以某种手段偷漏税——那我们的税务部门这若干年来一直在做什么呢?视而不见?还是高抬贵手了?难道没有经常的检查?检查恐怕还是很多的,许多部门不是经常在企业搞检查、评比、调研等等诸如此类的公务活动吗?可惜就是没发现——没发现那是必然的,我们不能要求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发现每一笔有问题的款项。可这是一千多万哪!是“若干年”以来啊!难道今天参与查帐的税务官们就比以前的税务官聪明?廉洁?公正?
我们只能说,尽管我们有了许多法律,但还是没有良好的法治。法治的精神是什么?法律不是杀威棒,法律也不是惩戒触犯者的戒条。法律是规范。这个规范是要求每个人良好遵从的、具体到每个环节的规程。诚然,不遵守法律必然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我们要清楚,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为全社会提供良好的规则,管理者(或者用时髦的说法——服务者)有义务建立规则、执行规则、监督被管理者的执行情况、指导规则的贯彻实施,最后,才是规则被打破后必须的也是不得已而实行的惩戒。简而言之,法治是日常的按规矩办事,而不是运动,更不是惩戒。
如果说,我们的管理部门在食人鱼这类事件发生前能够有某种规范(物种引进并非第一次),同时也以真正管理者的姿态进行社会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多走走鱼市,少坐坐机关,怎么会发生大规模的食人鱼进口事件?而如果说工作失误,没有有关的规范,你又有什么依据剿灭人家的食人鱼呢?即便是必须剿灭,恐怕也要给人家赔偿吧?难道还能当着电视摄像机振振有辞?且不说对于动物园这样的以引进物种为生存基础的机构到底会不会造成食人鱼的扩散。
如果说,在网吧刚刚兴起的时候,我们的市场管理者能够多做些调查研究工作,对于新事物进行必要的法律规范,如果说,在网吧发生了小问题的时候,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调整管理模式,如果说,我们的管理者能够多走走网吧,也许就不会发生各种各样民怨沸腾的大乱子。
而如果说,我们的税务机关不是把缴税通知一发了之,而是经常性地对一个公司进行税务方面的检查,刘晓庆恐怕也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一是她的胆子就不会这么大,二是她的生意不会这么大,那么她今天涉嫌的罪名恐怕也就没有这么大。
当然,今天,这些如果都没成为现实。不过,我们也要理解执法部门的苦衷——我们人少、经费少、时间少、手段少。确实,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的管理部门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我们的工作不是没了,而是千头万绪了,我们的经费不是高了,而是相对不足了。不看到这一问题,就不能看到“运动式”执法的根源。那么,我们到底该怎么办呢?恐怕首先是要政府放弃不该管的事情——例如搞个工厂啊,搞个项目啊什么的,裁掉不需要的人——例如批项目的、盖印章的,而同时,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市场秩序。裁掉机关的人,增加跑腿的人——各种市场管理人员。只有这样,我们的健康市场才不再是梦想。记得看过一个香港电影,其中有个镜头至今难以忘却。两个警察深夜在街道上巡逻,每隔一段时间,走过一段距离,就要对巡夜情况进行登记。如果我们的市场、我们的国家有这样的不辞劳苦的“守夜人”,而不只是有那些出了乱子后,听见击鼓才升堂的县太爷,我们该多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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