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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校学生失足暂不起诉制度值得肯定的评论
更新时间:
2003/12/5 12:42:04
来源:
《新华日报》
作者:
徐升权(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
阅读
29
次
《新华日报》2003年10月17日《在校学生失足暂不起诉引争议》一文如下引用:
南京经济学院法学系青年学者徐升权对这一做法持肯定态度,他说,
暂不起诉制度符合刑罚个别化的刑事理论,有助于刑罚功能的实现,刑罚演变的共同趋势之一是刑罚由注重过去到注重将来。在现代社会,刑罚的重心已由犯罪转移到犯罪人,适用刑罚时注意对犯罪人的教育改造,以防止犯罪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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