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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财去偷驴 触法网被判刑
更新时间:2003/12/6 13:29:37  来源:  作者:孙兆华  阅读4
    为生财去偷驴 触法网被判刑

一农民想出了一个生财的道,那就是去偷毛驴来卖。不想刚见到回头钱,就被绳之以法。近日,被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45岁的朝阳县东大道乡农民周某,忙过秋收之后,想起一个偷驴的生财道,他于2002年10月30日晚夜、2002年10月31日夜、2003年5月15日夜、2003年5月21日夜分别窜至木城子邰某家、乌兰河硕鲍某家、台子乡高某家共盗窃三头毛驴,价值人民币元3000元。被其卖掉两头,得款1550元挥霍。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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