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逸恶劳走歪道    恶习不改三进宫 | 
                    
                    更新时间:2003/12/6 13:55:57  来源:  作者:白丽梅  阅读5次 | 
                                      
                   
                        好逸恶劳走歪道                         恶习不改三进宫    日前,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被告人侯振友有期徒刑六年,罚金15,000.00元。这也是侯振友进入牢房第三次记录。     家住辽宁省朝阳县联合乡联合村的侯振友,曾因两次盗窃被朝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九九六年八月刑满释放后,他不但没有吸取教训,踏踏实实挣钱渡日,反而变本加厉伺机寻找作案目标。从一九九九年至二00二年七月期间侯振友单独或伙同他人共盗窃十余起,所盗物品价值15,000余元。所盗物品不仅有毛驴、鹅子、猪还有冰箱、洗衣机、电线等物品,见什么偷什么,只要值点钱东西他都偷,然后卖掉挥霍。二00二年七月十一日凌晨二时许,侯振友窜至双塔区凌河街朝阳机床厂王某家行窃时,被当场抓获。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的侯振友最终也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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