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生仇起歹念 行凶报复罪难逃 |
更新时间:2003/12/6 14:05:28 来源: 作者:白丽梅 阅读7次 |
日前,辽宁省朝阳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潘瑞军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人民币1。5万元。 家住辽宁省朝阳县西营子乡川心店村的潘瑞军原本有一个幸福家庭,妻子兰某勤劳能干,9岁女儿活泼可爱。而其却生性懒惰,脾气暴燥,常因挣不到钱拿妻子出气,动辄就对兰某一顿“胖揍”,忍无可忍的兰某终于于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跟潘瑞军离了婚。离婚后的兰某就与本村年约五十有余的张某同居,过起了夫妻生活。离婚后的潘瑞军不但没反思自己的行为,却多次找到兰某劝其回家,效果甚微,这更加使潘瑞军将他们离婚的怨气归结于张某的挑唆。 二00二年七月二十七日半夜,寂寞难奈的潘瑞军跑到张某家房后躲藏,他听见其前妻兰某与张某的说笑,又听张某问兰某是否怀上孩子,就更加的气愤,遂回家取来自制火药枪和尖刀。此时天已蒙蒙亮,张某到村中卖豆腐,兰某正在准备早饭,潘瑞军手持凶器闯进张家,拿刀便捅向兰某,兰某夺路而逃,并大呼救命,张某听见后急忙赶到,脑羞成怒的潘瑞军拿枪对准张某胸部就是一枪,随后二人撕打在一起,撕打中潘瑞军又用尖刀捅向张某的胸部,后村人赶来,将潘瑞军按住。经法医鉴定:张某由于肝破裂,肺破裂,构成重伤。被判刑的潘瑞军已后悔莫及,而他也为自已的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 朝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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