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接母实施劫车 “的姐”机智巧妙逃脱 |
更新时间:2003/12/6 16:30:08 来源: 作者:白丽梅 阅读39次 |
为了接母亲回家而实施抢劫的孙某、于某于二00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处罚。 家住黑龙江省绥棱县的孙某其母于他八岁时便与父亲离婚,来到辽宁省朝阳县长在某村重新过起了生活。已成家的他对母亲思念越来越迫切,便于二00三年七月七日和妻妹于某来到朝阳欲接母亲回家,但口袋里的钱仅有百余元,连车费都不够,便蒙生抢劫的想法。二人遂在朝阳汽车站打了一女司机鲁某的夏利车。当车行至南双庙境内一玉米地附近,孙以上厕所为由让司机停车,车停下后,孙某薅住鲁某头发并拿起车上的螺丝刀相威胁,抢走鲁某手机一部和现金六十元。随后孙长军将鲁某塞进车的后备箱,驾驶出租车往长在乡方向行驶。途中,鲁某机智巧妙打开后备箱从车上跳下,跑到附近寻找电话报警。接到“110”指令当地派出所连忙堵截,发现司机跑掉的孙某已慌不择路,与迎面驶来一车相撞。车翻后,孙某迅速向玉米隐匿,未来得及跑的于某被公安人员抓获,一周后将孙某抓获。 经法庭审理,孙、于二人以暴力抢劫财物,数额巨大,系共同犯罪,孙系主犯,于系从犯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故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于某有期徒刑五年。 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