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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垛着火乱猜忌 行凶坐牢悔不及
更新时间:2003/12/12 10:09:34  来源:  作者:yubo  阅读16
    自家柴垛着火,竟胡乱猜忌,持刀伤害他人,结果触犯了法律。日前,朝阳县法院对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张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张某,32岁,家住朝阳县七道岭乡某村。去年3月29日2-时许他在外边得知自家后院的柴垛着火后赶回家中,发现同村村民陆某正在家门口观望。由于张陆两家曾有矛盾张便怀疑柴垛起火烛陆所为。他回家取来一把杀猪刀,不由分说,上去就朝陆腹部捅了一刀。经朝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陆由于腹部刀刺伤,肠破裂,构成重伤。案发后,张某悔恨不己于今年2月5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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