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空间

法律人社区

  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11946人
·文章查询·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教师>>文中
人而无德如法何!
更新时间:2004/1/4 18:33:36  来源:  作者:张瑞泉  阅读254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多元化利益格局已经形成,由此也产生了一些新的价值观道德观,如何正确引导规范人们的行为,已成为当代政治学社会学面临的重大课题。
从法史发展上看,古代圣贤曾对此作出过积极探索,一般说来,春秋以前主要用“礼”作为社会规范;战国中后期法家尝试以“法”取代“礼”,但随着秦朝灭亡这个努力失败了。历史最终选择“礼法结合”作为古代中国人的行为规范。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人据此轻视以至否认道德的作用;也有人试图将法律道德化。我认为这两种认识都失之偏颇,道德与法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分别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不应将其混为一谈。但也要看到二者之间有着紧密联系,毕竟道德尤其是良好的道德对法律有巨大的支撑作用。我们生活中每天发生的因道德沦丧而引发的悲剧还少吗?!道德在今天不是讲的过多,相反是太少了。法治社会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期盼,但我坚信她不会建立在道德沦丧的基础之上!孔夫子讲过“人而不仁如礼何?”,我说“人而无德如法何!”
批 注 该 文]    [采 用 该 文]    [发 表 评 论]    [文章下载]    [关闭窗口

相关批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对这篇文章做出批注

相关采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采用这篇文章

相关讨论:    
没有评论

Google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