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新办法待出台 律考指定书基本不变 2001年8月21日 08:48 北京青年报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正式发布联合公告,取消两院的初任法官、检察官的考试和司法部组织的律师资格考试,于2002年初举行统一的司法考试。
公告指出,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原则上依据司法部颁布的2001年律考大纲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大纲、纲要规定,考试科目和内容将依照新办法做适当调整。另据国家有关司法部门的最新精神,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编审的《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大纲及必读法律法规汇编》、《2001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7本)基本不变,可以继续使用。同时,今年7月已办理的律师资格考试报名手续继续有效,并视为明年司法考试的报名。公告还指出,司法考试新办法将由司法部进一步制定并适时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