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宋 勇
调研对我们法官来说是很重要的。没有调研,就可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失去针对性而丧失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没有调研,就可能使我们的审判工作永远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作低层次的徘徊。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份法官不愿搞调研,原因不外乎是,对调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调研工作是专家学者的事,是研究部门的事;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无暇顾及调研;满足于现有的工作水平和标准;调研能力低,不具有与一般调研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理论基础和写作技巧。
法律理论学习对一个高素质的法官来说至关重要,而从事调研则可以有针对性地促进我们的法律理论学习。要把实际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争议的问题,以及你认为正确的主张见诸笔端,必须学习相关的理论著作,查阅大量的学术资料和法律法规后,才能为我们的主张找到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才能把问题说深写透,才能构成一篇优秀的调研文章。
强于一般人的逻辑思维能力,是高素质法官的重要特征之一,而从事调研能使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调研的最终目的之一是为了提出方法,解决实际问题,而分析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前提。分析就是我们的大脑对客观事物进行推理、判断、归纳、整理、认识的复杂的思维过程。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法官同志对事实的陈述和观点的表达,说不清道不明,其重要原因就是思维混乱,分析不透彻。说不清道不明就必然写不出。撰写调研文章的过程,就是应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事物进行分析的过程,就是一个思维能力锻炼提高的过程。
新世纪对法官的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高素质的法官并非体现在他的文凭学历上,而是体现在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方面,而调研是提高自己工作水平最直接、最简捷的方法,因此,新世纪的法官必须重视调研。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地址:重庆市解放西路152号。邮政编码:4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