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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转军人进法院”缘何话题再起
更新时间:2001/10/9 16:20:13  来源:  作者:一二  阅读388
    近日,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再度成为检察日报正义网法律写作区、法律思想网学人社区等法律论坛上的焦点人物,尤其不少网友围绕他在1998年发表于南方周末报的《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以下简称贺文)又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贺本人也加入到了其中,并应部分网友的要求作了积极的回应。时隔三年,这一十分敏感的问题何以又会再度成为议论的话题,笔者谈二点初浅的看法。
   首先,自从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提出以来,司法改革一直是这几年法律界(包括法学界)的热门话题,人们在从体制上追寻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原因的同时,也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当前司法从业人员的素质,贺文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把影响法官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摆到了桌面上,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然激起来的浪头还没有来得及推开,便有曹瑞林的《复转军人缘何不能进法院》一文(以下简称曹文)迎头压下 ,使南方周末报惶恐不已,就象犯了政治错误一样赶紧悬崖勒马,唯恐被扣上动摇军心的大帽子。可是,想说的话叫人强憋进肚子里,你说这有多难受,好在人们的思考并没有因为曹文的“威猛”而停滞不前,国家相关部门的积极作为更连贺这样思想“前卫”的学者都感到“太快了”,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200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共同颁布了“关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若干问题的公告”,并于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所以这时有人想到并重提了贺卫方教授那篇《复转军人进法院》,自然迅即得到响应,过去就想说而一直憋着没说的人今天终于可以在网上一抒胸臆了。
   其次,这个话题之所以还可以成为话题,实在是因为复转军人进法院的现象至今现实如旧,而且其中突出的行政意志似乎也并不是靠良好的理念所能够撼动的,细细咀嚼,仍大有文章可作。其实,现在许多法院由于司法专业化程度提高,社会对公正与效率的期望值增大,审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等因素,其主观上也并不愿意再接受没有经过法律专业训练的复转军人进法院,但我们现在的法院在政治上必须服从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在其它诸多方面更受到地方行政、财政等方面的权力和利益制约,简单地说,哪个法院院长有底气真拿着法官法去顶着地方党委政府的决定就是不办?除非这个院长不想干了。而且最可怕的就是被扣上“动摇军心”、“影响国防”等大帽子,尤其在现在兵役法贯彻落实本身就很难的情况下,弄不好闹成个政治问题就麻烦了。如此看来,贺文当初也不过仅仅抛出了一个观点,问题背后的问题并未来得及过多涉及,所以现在再谈这个话题,深入的空间应当是较大的。而且从大的范围来讲,既可以启发军方为现役军人开辟一些有针对性的专业学习和技能培训,为他们将来离开军队作一些实际打算,也可以带动负责复转军人安置的相关部门作一些积极的思考并进行科学的计划,使大家即使都在做好事的时候也都能维护好我们刚刚才有的那么一点点良好的对待法律的态度(这里不谈法律信仰,实在是因为“信仰”离我们还太遥远)。
   有人认为既然国家已经确立了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复转军人进法院”这个话题已没有再谈的意义了,我不敢苟同。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应当说不少了吧,都能在现实中得以执行吗?这一点法律人有目共睹。所以,不要指望一个政策的推行、一种制度的实施,甚至一项法律的颁布,就能把相关所有问题从根本上都解决掉。制度不可能孤立地存在,法律与政策也不会孤立地被执行,关键要看实施这一切的力量是来自法律自身,还是来自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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