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空间

法律人社区

  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6464人
·文章查询·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
首 页
当前位置:首页>>其他法律人>>劳动者
证券民事案暂不受理不影响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01/10/11 12:31:37  来源:中证网  作者:浩民  阅读56
    最高法院作出暂不受理涉及证券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后,不少投资者担心,如等有关司法解释出台后再受理,可能已过诉讼时效。高法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不会因此影响到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该人士告诉记者,如果纯粹从立案条件上讲,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应当受理类似亿安科技、银广夏这类案件。但由于此类案件比较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为追求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必要等待统一的司法解释出台。根据现有法律,起诉、立案和审判存在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为两年。他认为,即使未来相关司法解释正式出台后,亿安科技、银广夏等案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对此也会作特殊处理,不会因此影响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当记者提到不少投资者对高法的通知感到不理解时,这位人士说,高法通知并不针对某几个具体案件,而是在综合考虑当前证券市场、立法与司法方面的情况后作出的。法院审判是为了平息矛盾、解决纠纷。如果不发布该通知,有可能造成各地法院分散受理。由于现行法律在程序和实体方面都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受理、审理标准不统一,反而会影响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也达不到利用司法手段规范证券市场的目的。

  他说,起草《证券法》时,有关人士就曾对民事责任规定相对薄弱提出意见。现在,证券市场出现的问题也给法律工作者一个深化认识的机会。他个人认为,将来有可能由个别条件成熟的法院先行受理、审理此类案件,以积累审理此类案件的经验。

批 注 该 文]    [采 用 该 文]    [发 表 评 论]    [文章下载]    [关闭窗口

相关批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对这篇文章做出批注

相关采用:
暂时还没有媒体记者采用这篇文章

相关讨论:    
没有评论

Google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