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观感——法官不是英雄,也不是明星 |
更新时间:2001/10/31 21:44:20 来源: 作者:zosu 阅读183次 |
《大法官》观感——法官不是英雄,也不是明星 周曙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法律题材的东西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各种形式的作品也闻风而动,终于就连一向不太关注市场的央视也以高规格的炒作手法推出了一部电视连续剧《大法官》。于是乎,借助这种主流媒体的力量,法官的形象在一夜之间端坐于千万双紧盯着小小屏幕的眼睛之中,法院的工作形式与过程也通过几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与俊哥倩妹深情演绎充分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而最终除恶安良的结局也将我们短浅的眼光带向了美好的未来。(注:该剧还未播完,文中某些评论是依据原型小说《法网》的内容) 作为文艺作品,这部电视剧是成功的,通过包装的几个故事确实反映了一些法律问题,几位法官角色的正面描写较为到位,对于一些社会敏感问题的刻画也比较深刻。不可否认,这类文艺作品的成功可能会对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以至于人们法制意识的提高起到一些积极作用,但总体而言,剧中过度的商业化运作、大量非法律因素的不良影响以及对法官人物过于理想化的定位使该剧成为了众多肤浅的所谓反腐题材的变种。 法官成为令人瞩目的反腐英雄,他们顶住了市委书记的压力,避开了检察院的干扰,揭开了大大小小的腐败,但与此同时,他们也背离了法律对于这个职业最基本的职责分工。如果审判者将其影响延伸到审判前的侦查与起诉之中,甚至希望以自己的正义感去揭露种种丑恶,那么我们将很难在审判中真正地实现法律的公正。当然,现实的复杂性有时无法回避,但作为一部反映法制建设成果的电视剧却向人讲述了一个由审判者发现、追查并最终仍由他们来审理的案件。我以为这是该剧最大的败笔。视个人英雄主义为腐败的克星,这已经成为了很多这类文学作品的套路,我们至今还未能在这些作品中看到任何体制的有效作用,在《大法官》中也没有,相反的情况却是,该剧为了衬托正面法官角色的英雄气概,不惜淡化甚至丑化了包括检察院在内的各种反腐职能部门的面目,让几个英雄法官大包大揽,独自完成了如此反腐大业。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官作为一种职业,他不应成为社会的明星,他们甚至应该与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维护其宝贵的独立性。法官的独立性是其职业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应受到来自于法律之外的任何影响与干扰。法官是裁判者,他们裁判的依据是事实与法律,而不是什么社会舆论、领导指示以及打着“公众关注”旗号的媒体呼吁;法官也不需要法律与道德之外的压力,不管这种压力的来头有多大;甚至自己的裁判结论被二审推翻,只要不是出于偏激的个人私情,法官自己独立的思维就不应被干涉与追究。显然,《大法官》一剧中,为了宣染法官的不屈与英勇,为其设立了种种障碍与困难,虽然有些也是现实的尖刻反映,但最终法官赢得的胜利却正是他们放弃了其职业独立性的结果——在与各种反面势力的周旋中找来了尚方宝剑。而真正具有这种独立素质的法官却最终不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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