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兴祖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众所周知,凡有公权的地方,都可能出现腐败。吏治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败,……当然,还有目前正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
名目繁多的“学术评审”、“学术评比”、“学术评聘”,多一道关卡,就多一项公权,实际上,也就多一次滥用公权的机会。学术腐败,已成为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因为,对于我们这些在大学任教的学者来讲,学术腐败不除,学术就不可能真正获得良性发展的空间和条件。对此,我本人有着切肤之感。
作为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现为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的教授,我是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恢复政治学学科以来的笫一批从事政治学教学和研究的学者之一。1996年以前的20来年中,自己也从不介入系里的种种人事纠葛。虽也遭受过一些不公正待遇,但总是能忍则忍,默不作声。也正因如此,有的同事说我“优柔寡断”、“谨小慎微”。其实,本人生性耿直、嫉恶如仇。从1996年以来的5年时间里,我之所以在教授职称评定、博士生导师资格认定上屡屡受挫,也就是因为自己对看不惯的学术腐败现象,敢于仗义执言,结果是接连被打击报复。
简单的事实经过是这样的:1996年,法学院副院长邱某在与我们一起竞聘教授职称时,居然谎报学术成果,弄虚作假。我即向校领导写信举报。尽管经调查核实,校方否决了邱的教授资格,但从此埋下祸根。后来(1996-2001年)的事态发展是:学术平平、弄虚作假的邱,不仅升教授,而且升书记,今年居然还当上了博导;与此相反,我尽管一向潜心教研,只因仗义举报,结果是一再遭到无情的打击、报复和压制。最为典型的是,在学科发展极为需要、本人也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5年内3次申报博导,居然5次遭否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极不正常的情况呢?按照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的话来说,“这里不是学术因素,而是有人硬顶着。当然,责任不在你”。有的知情的教师,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显然是给举报人“看颜色”、“穿小鞋”。可以说,这完全是一起严重的、典型的学术腐败、打击报复事件!这说明,学术领域打假,难乎其难!
但是,我相信,整个社会的公正心与良心尚未泯灭。我吁请,社会为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社会的呼声,是对任何正义行为最有力的支持,也是对任何腐败现象最沉重的打击。
一
1996年春,复旦大学新一轮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国际政治系有3名副教授竞争1个教授名额:当时,我本人(50岁),任副教授3年,未满规定的5年期限,是经一位副系主任以“突出者可以破格”的理由动员后才申报的;邱某(45岁),时任法学院(国政系当时所在院)副院长,任副教授3年,尽管学术成果平平,也按“破格”提出申请;郁某(55岁),任副教授已有8年,惟有他属正常申报。院评审委员会初审结果是:邱通过,我和郁落选。我对自己的落选,并不感到意外。奇怪的是,郁的学术成果不比邱少,况且又属正常申报,通不过;可是,邱属破格申报,倒能通过。这公正吗?若论“破格”,我的学术条件明显胜于邱。如果说区别,邱的唯一优势就是当官、有权。但是,评学术职称,当以学术条件论。为此,我与郁分别向系和校领导提出了申诉意见,要求讨个公正。结果,当时的法学院总支书记和国政系主任一起来找我谈话,要我收回申诉。可是,我未从其要求。书记说:“哪来绝对的公正?”我答道:“不想奢求绝对公正,但不能容忍绝对不公正!”此时,也有教师好心劝我:人家是副院长,有人护着帮着的;你孤军奋战,哪能顶得住?我感谢他们的好意提醒,但仍不肯回头。不久,校方决定:郁、浦、邱三人都向由若干大学科构成的二级评审委员会汇报,再次平等竞争。本来,我与郁已被涮下,没有资格进入二审。现在,校领导能够考虑我们的意见,这使我对追求学术公正充满信心。
然而,正在此时,邱副院长弄虚作假了!他对我说,他又补填了不少学术成果,其中包括一个国家教委的优秀教材奖、三本即将出版的著作等。然而,经我查证,所谓“优秀教材奖”是任现职以前的(何况,奖状上没有他的名字,他只是在这本教材中写了一、二章)。在补充填报时,他居然移花接木,将“获奖时间”改为现职以后;他主编的一本教材,连“校样”也未拿到,也填为一项“已有成果”(学校规定,即使有“校样”,也不能算“已有成果”);还有一本由14人合写的14万字的小册子,邱只当个“顾问”,一字未写,居然也作为他的“一本著作”填报;尤为荒唐可笑的是,邱在当时填入“已有成果”的另一本“著作”,直到5年后的今天都未见出版。就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还向二审评委放空气称,浦有5个奖,邱也有5个奖;浦有5本书,邱也有5本书。显然是鱼目混珠,混淆视听。
尽管在向二审汇报时,我直面评委指出了邱弄虚作假的行为,但投票结果竟然还是邱通过,我与郁再次落第。这次比起上次来更为令人愤慨!一名副院长为谋取职称竟敢如此明目张胆地虚报学术成果,与他所领导的普通教师构成不平等竞争;况且二审又通过了他的教授资格!事后,一位非常正直的资深评委只说了两个字:黑暗!
随即,本人向学校领导写信举报了邱的不正当行为,并将我与邱的各自成果直接送交分管副校长,请作对比性审查。我一再申明,问题不在一个职称、一点名利,而在于有党员干部带头搞学术腐败,实在太不象话。作为一名教师,我要为个人讨回公正;作为一名党员,我要为单位呼唤正气!这时,又有教师对我说,现在有些当官的,什么都要抢在前面,你也别太认真了!以后倒霉的,说不定还是你自已。由于他们的“提醒”,我心理上作好了最坏的准备。但是,没过多久,校级评审委员会(最高审级)经审查,毅然否决了副院长邱柏生的教授资格。这在复旦历史上当然是不多见的。后来,在学校领导的一个“接待日”,我从杨某校长的话中感受到,因为作出这一决定,校长是承受着一定压力的。同时,校长对我说,“你反映的情况经查实,我们就动用了否决权。但是,这个名额给谁,按照一般程序要由下而上报上来。”我向校长坦言:“我的情况已经不属一般,而属特殊了。因为我的举报,学校否定了下面两级评审委的结论。这样,我不仅得罪了副院长,而且也冒犯了两级评审委员会。校长您都有压力,那我呢?按一般程序,我以后的职称恐怕永远也不会自下而上地被报上来了。”杨校长稍加思索后便说,“下次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我非常感谢校长的理解和鼓励。
笫二年,即1997年初,学校在对下面有关同志做了工作后,在批准邱的教授资格之同时,也批准了我的教授资格。对于刚刚弄虚作假过,又不检讨、不认错的邱仍然破格获得教授职称,我还是有看法的。我曾向分管副校长表示过这一态度。
二
1997年底开始,复旦大学启动新一轮的博导评审工作。
本来,博导并非教授之上的一个台阶。在国外,谁指导博士生论文,谁就是博导,哪怕是副教授。在国内,教授当博导还得再经历一次资格审核。但以往多年中,复旦大学审核博导资格一般也不难通过,除非个别教授被发现有剽窃一类的行为才会被卡住。1997年底,国政系有一个“政治学理论”博导名额。有教师认为,这次申报对象中唯有我是长期从事政治学教学与研究的,当这个博导估计不成问题。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在我提出申报的同时,邱柏生也申报了政治学博导。邱有什么资格申报政治学博导?他哪里搞过政治学专业?他哪有多少政治学研究成果?他连政治学硕士生也从未指导过,怎么能当政治学博士生的导师?有教师分析说,这次明明是政治学的一个博导名额,而邱从事的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他不正在领衔申请思政博士点吗?看来,邱未必真是要当政治学博导,他主要是想给浦制造障碍。因为在邱和有些人看来,1996年,我不让邱当教授,这次邱也不能让我当博导。事实是,经几个大学科构成的学位分委员会(成员与前述职称评审委员会大同小异)审核,邱与我同时被通过。这个学位分委的某些人居然如此不讲原则,不讲公正,执意要让不搞政治学专业的邱当政治学博导,实际上是要以此阻挠专攻政治学(行政学)的浦获得政治学博导资格!按规定,学位分委报请校学位委审批。据说,校学位委见到一个名额上报两个人选,何况又是上次的两人,结果全给否决了。
两人均未当上博导。但,1998年初,国政系的教师们突然听到一个消息说,校党委已宣布任命邱柏生为法学院党总支书记。人们愕然!因为此前从未听到过任何风声,更没有谁来听取过本系党员教师、党外群众的意见。问教师党支部书记,书记答:“无人来征求过意见”;问院党总支副书记,副书记答:“跟大家一样感到突然。”有的老党员、老教授说,即使某人可当这个总支书记,如此神秘操作,在程序上至少也不符合党的传统。本人则提出3点质疑;其一,党章规定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机构由选举产生。必要时,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这次法学院的党总支书记,有什么“必要”非得由上级任命而不能选举产生?其二,即使要任命,为何又偏偏要任命不久前弄虚作假,又不认错、不检查的邱?须知,按照党纪规定,为谋取职称等荣誉而弄虚作假的,至少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其三,假如一定要任命此人,又为何这样违反党中央三令五申的组织原则、组织程序,搞“暗箱操作”?!复旦人知道,那几年里,校级党政关系不顺,有时甚至还颇为紧张。因此,一种分析认为:邱当总支书记,多半是利用了这一党政矛盾。于是,校行政动用“否决权”否决邱的教授资格,校党委行使“任命权”任命邱为总支书记,便构成了一年多时间内的两个对应性事实。----这是一种分析,一种富有合理性的分析。非此,很难解读这一“下”一“上”之奇观。
过了一年,即1999年初,复旦大学党政领导班子作了调整。不久,又一轮博导审核工作启动。在国政系,据说有2至3个名额,属政治学或行政学专业。邱此次未申报,本人则在此次申报中又一次遭否决。原因何在?一位评委事后指明了两点。一是,整个学位分委的气氛好象总对你1996年的举报有看法。二是,个别评委在投票之前还在做工作,当然是不利于你的工作。比如,在我耳边,有人就悄声地说你怎么怎么的,其用意是非常清楚的。而有的教师更直截了当地指出,这明显是给举报人“穿小鞋”、“看颜色”。而且是在系里“杀鸡儆猴”,显示“逆我者亡”。还有人不无惋惜地说,要不是1996年举报,你的博导肯定早已解决。至此,我意识到了什么叫打击报复,当然十分气愤,但对于1996年的举报我决不后悔,因为有人确实作了假。
一个晚上,我在电话里向新上任的校党委书记作了详细汇报。我说,同一个分委员会,上次可以通过一个不搞政治学的邱当政治学博导,所掌握的标准是那么的宽。这次不让一个专攻政治学(行政学)的教授通过本专业的博导资格,其标准又何等的严!这个分委员会的某些评委还有没有统一标准?还讲不讲一点公正?我提问:“两次否决我的博导资格,难道就是因为我的学术条件不够吗?”校党委书记的回答是:“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不是这个原因。”“那末,真正的原因在哪里?”我向书记直言:“合理的分析只能归结到1996年我的举报。据实举报招来了对我的打击报复。我不服!”那次通话中,我表示,宁可不当博导,也要讨回公正、呼唤正气!我要向社会与高层披露发生在复旦园内的这一事件,为的是抨击少数人搞的学术腐败与打击报复!书记自然一再提醒我要审慎从事。他劝道:“争取下一轮再申报”,“尽可能在校内解决问题”。这样,我准备在下一轮再申报一次。事实上,这里的公正与否恰恰是与申报结果联系在一起的。问题是,下一轮的前景,又将会如何呢?
正是在“下一轮”到来之前的2000年春,国政系又发生了一场风波,它多少影响到了“下一轮”的进程:
那年春天,复旦首次推行校内岗位津贴,属于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学校确定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的原则。全校各类岗位分不同档次不同等级,教职员工经竞争与受聘后,上哪个岗,就享受那个岗位上的相应津贴。总的精神是向教学、科研倾斜。国政系成立了9人评审组,牵头的是1998年新上任的年轻的系主任,还有院党总支书记邱。评审结果是,当领导的津贴大多偏高。有些教师认为不公正,有悖学校相关精神。有教师在全系会议上提出了批评意见。本人也随着发表了自己的想法:一方面希望有意见的教师要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避免“无限上纲”;另一方面希望领导虚心听取教师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要以为提意见的教师就是“闹个人利益”。未料,年轻气盛的系主任从台湾短期访问归来,听了邱柏生等人的介绍后,便在由他临时召集的全系会议上竭力训斥道:“有人要想做文章!”“有人要搞垮这个系!”“搞垮这个系,我们就家破人亡!因为系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好大一顶帽子!这样,便把包括本人在内的提过不同意见的教师推到了对立面上。为了让上级领导全面了解国政系的情况,我和另外两位党员教授联名致函校党委。不久后,校党委正副两名书记率校有关部门领导共同前来国政系参加党支部会议,实际是调解系里干群关系。一场不大不小的“岗贴风波”似告终结。然而此后,党总支书记邱、年轻的系主任与提过意见的教师之间的对立情绪有增无减。以致于一位在专业上很有造诣、在理论界颇有影响的年轻教授、博导不得不惜别国政系,转至上海交大任教。而在“下一轮”审核博导资格的过程中,这种对立情绪便更加增强了对我的杀伤力。
三
“下一轮”博导评审(即本人笫三次申报博导)是在2001年春季进行的。此时,国政系发生了两大变化。第一,脱离原法学院,并以原系为基础,成立了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下设政治学、公共行政学、国际关系学等系。邱转任国关学院党总支书记,那位善于训人的年轻系主任转任副院长,院长由一位资深教授担任。笫二,国家已批准国政系(现国关学院)设立“政治学”一级学科的博士点。下设原有的“政治学理论”、“国际关系学”等(二级)博士点。并先后增设了“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及“中外政治制度”两个(二级)博士点。此外,“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属下的“公共行政学”(二级)博士点因长期设在国政系,现也归属国关学院。
这次,我和邱分别申报“政治学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不少教师都知道,邱平时不搞学术,离博导的标准相距甚远。论学术条件,我明显强于他。然而,投票结果偏偏就是邱上浦下,出乎不少教师的意料,也肯定出乎校党委书记的意料。因为,那次来国政系处理“岗贴风波”的会议结束后,我和党委书记又顺便谈到申报博导的事,他颇有把握地说,“根据你的学术情况,我看下一轮不会有问题”。(我当时的回答是:“也难说”。)
令人困惑的是,这个“邱上浦下”的结果究竟是如何产出的?善良的人们怎能料及,原来,某些人煞费苦心地在评审程序等方面,作了一系列不正常、不公正的违规安排。主要是:
第一,邱当评委。
按有关规定,学位分委员会应在学术委员会基础上组成。也即,只有学术委员会成员才有可能进入学位分委员会。邱在当时不是学术委员会成员,以前他也从未进入过学位分委。请注意,偏偏是在今年--他自己也申报了的今年--进入学位分委,当起评委来了!这公正吗?
第二,划块投票。
学校文件规定,校有关部门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将新增博导的名额下达到学位分委,但未规定划块投票。事实上,多年来也无划块投票的先例。这次却将邱申报的“马与思政”点专列出来,划为一块,单独为之投票。而将浦申报的“政治学理论”点与另一个点(“国际关系”)合在一块投票。人们不禁要问:同属“政治学”一级学科的三个并列的二级博士点,为何不象以往那样一起投票?为何要实行“双重标准”,让邱申报的那个点享有特权,专划一块,单独投票,而另两个则合并投票?原来,“马与思政”点,4人申报,有关部门给予4个名额(100%)。而4名申报者中,邱的学术条件最弱。只有单独划块,才能等额投票,才可保证邱的通过。由于浦1人申报“政治学理论”点,下达1个名额(也是100%),如若同样单独等额投票,那就较难阻挡浦通过。将“政治学理论”点与“国际关系”点(此点4人申报,共有2个名额)合并,便构成5人申报,3个名额(60%)。浦要通过,就非易事。然而如此安排,公正吗?
第三,小块回避。
学校文件明明规定,申报者本人“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均应回避。邱作为申报者,只是回避了“马与思政”这一小块的投票,而照样参加“政治学理论”与“国际关系”那一大块的投票。同为申报者,邱却投票决定其他申报者的命运,公正吗?何况,众所共知,我在1996年举报邱弄虚作假后,邱与本人构成了对立情绪与实际上的利害关系。在此情况下,邱参加对本人的投票,决定本人的取舍,这能公正吗?
笫四,“从严掌握”
审核开始时,该分委主任向评委们说明三点。据称是转达“校研究生院的意见”。其中一点是:浦已到55岁,应从严掌握标准。真是“校研究生院的意见”吗?经查,恰恰是校研究生院文件白纸黑字明白无误地规定着:55岁以下(含55岁)均属正常申报。何况,研究生院从来认为,重在学科发展需要,而不是死扣年龄。事实上,本人的年龄刚进入55岁(1945年12月生),正符合“含55岁”属正常申报之规定,何来“从严掌握”一说?既然如此仔细地关注申报者的年龄,又如何会忽视了文件中的一个“含”字?如此毫无文本依据地强调要对浦“从严掌握”——按照一位评委的说法——“显然是一种导向”。这公正吗?
第五,不提“优先”。
学校文件规定,在教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可在博导资格评审时“优先考虑”。该分委审阅过各申报者的材料,应该了解浦在教材建设方面所做出的成绩。例如:在国内填补过某领域教材的空白;出版过复旦大学重点教材;正承担着复旦“创名牌课程、教材”的一项课题;曾参与编著过教育部组织的高校统编教材;曾作为副主编合编过全国高教自考统编教材;曾以笫一作者身份先后获得过全国的与上海市的两个“高校优秀教材奖”。那为何不提一下学校关于“优先考虑”的规定呢?以为不利于浦的年龄问题要专门提出(恰恰又是抓错了),可能有利于浦的“优先”政策却一字不提,公正吗?
需要指出,以上对于程序等方面的种种煞费苦心的变动与安排,究竟是哪些人的杰作,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事先没有征求过大多数评委的意见。不少评委是在坐下来参加评审时,才听到这些程序上的新变动、新安排的,也就是说,是临时强加给他们的。经过这番精心安排,凭借一系列违规程序及其运作,结出“邱上浦下”的果子自然就是不足为奇了。问题在于,这样的结果能平民心吗?
不少教师通过各种方法义愤填膺地向我表达了他们的看法。总括起来便是:邱不学无术,但有权有势不行也行,该下偏上;浦潜心学问,但无权无势行也不行,该上偏下。邱谋学术职称弄虚作假——卅官放火理所当然;浦求学术公正仗义举报——百姓点灯罪该遭打。莫道学术领域、高等学府神圣、斯文、清高、迂执,世风俗雾早已渗入!良莠混淆、是非颠倒、正不压邪,在此正是一例。
四
此后的一段时间中,我连续多次致函校长与校学位委员会,多次致电或拜会校党委书记与研究生院院长等领导,希望学校能坚持原则,主持公道,果断处置,让该上的上,该下的下!我的主要观点是:
第一,邱因不适宜当博导,应当下!理由是:
1,邱的“教授”职称就十分勉强。
长期以来,邱没有潜心学术,有的教师称其为“不学无术”、“不是搞学问的人”。96年申报教授职称时,他的学术成果无论在质或量方面,均明显不如当时申报同一专业副教授职称的另一位教师。故而,他要“米不够,水来凑”,弄虚作假。第二年,在一种特殊的背景下,他才勉强当上教授。
2,邱绝不可能“在国内本领域处于前列”。
学校文件规定,博导的学术水平应“在国内本领域处于前列”。我认为,这是审核新增博导资格时最重要的标准。那末,邱有哪些在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国内思政教育学领域又是如何评价他的学术成果、学术水平的?几年前,他领衔申报博士点,在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中得了个“0”票。(后来一次申报博士点,换了领衔人,便得以获准)。据我所知,邱绝不可能“在国内本领域处于前列”。要不,请摆出证据来!(本人曾多次请求校方公布我与邱的学术资料,但至今未果)。最近5年内,邱也没有什么显著成果,这也不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3,邱学品与人品低劣。
他谎报学术成果弄虚作假,并且,至今不认账、不检查。去年他在“三讲”时,也只字不提此事。多年来,他以权谋私,打击异己,劣迹多多。前不久,这位“总支书记”,这位“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博导”,竟然当着众多德育教师的面,闪打一名年轻副教授的耳光。足见其素质之低下,人品之恶劣!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别人面前败坏我的声誉,把我敢于举报、不服打压说成是“会闹”、“爱顶”、“人品不好”,这也是致使学位分委中某些人阻挠我通过的原因之一。
4,邱是在违规操作下通过初审的。
他在一系列不正常、不公正的违规程序及其运作下,通过了学位分委员会的初审。包括他自己违规进入分委员会并违规参与投票。
5,邱不当博导不会影响学科发展。
学校规定,审核新博导工作应适应和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马与思政”作为新建的博士点,除了邱,还有3名新博导,阵营很强。少了一个“学术平平、人品不良”的邱,绝不会影响这个博士点的健康发展。反之,像邱这样的人滥芋充数当博导,只会降低博导队伍的水准,败坏博导队伍的形象!
第二, 本人因学科发展需要,应该上!理由是:
1,政治学的两个博士点仅存一名在编博导。
众所周知,一个博士点一般至少应由3名博导来支撑。然而,曾享誉国内本领域的复旦大学政治学专业,目前博导力量的配置已呈现严重危机:“政治学理论”与“中外政治制度”两个(二级)博士点总共仅存一名在编的博导。联系到设在同一学院(原国政系)的公共行政学博士点也仅有一名博导,那末,三个紧密相关的博士点竟总共才有2名在编博导。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难怪知情的外校同行在说:复旦政治学几近空壳!这与作为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要求极不相称!可笑的是,居然还在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分明是欺骗上级!不少教师呼吁:复旦政治学(及公共行政学)增补博导,刻不容缓!
2,本人符合博导标准。
一面是急需新增博导,一面是多次申报博导连连受阻。真是本人不符合条件吗?实事求是地说,在强手如林的复旦园,与不少名家相比,本人自叹不如。但,自己作为80年代以来笫一批政治学学者之一,得益于复旦学术氛围以及前辈学者之关怀、扶持,也在学术上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在国内率先开设“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课程(1984年)、主编出版国内第一部《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著作(上海人民1990版),成为本领域的拓荒者之一。此外,还主笔出版港澳台地区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香港三联1995版),主编出版73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上海人民1999版),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国庆50周年全国100部重点献礼书之一,还主编或合著出版《当代中国行政》、《西方政治学说史》等其他著作(教材)10多部,发表论文50篇。本人的主要学术成果在国内外本领域产生了良好反响。在我今年的申报表中所附的44条信息便是例证。值得一提的是,在复旦大学--上海市--全国三级分别回顾总结最近20年社会科学(或50年政治学)发展状况的权威性专著中,都充分肯定了本人的主要学术贡献。按照我国政治学界一位学术权威的话来说,“浦兴祖教授是国内最早开展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教学研究,并在这个领域一直深入钻研,取得丰硕成果,国内外已有一定影响的学者”。目前,本人正主持开展国家九.五规划重点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史》(多卷本)的研究。正如前述,在复旦园内,本人自惭形秽。但,实事求是地说,以学校的规定衡量,本人符合“在国内本领域处于前列”、“近5年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博导标准。
3,本人已有过指导博士生的实践。
1995-96年,应系领导安排,本人曾指导日本庆应大学来复旦作学位论文的一名博士生。此外,本人已连续三年为公共行政学博士生开设学位课程《当代中国行政研究》。还参加过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评审、参加过博士论文的答辨委员会,参加过上海市优秀博士论文的评审,为培养博士生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4,本人按规定似可“优先考虑”。
前面已提到本人在教材建设方面的情况。其中有的不仅获奖,而且被中共中央党校、中央电大、南京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许多著名高校选为教材或主要参考书。还被更多的高校列为报考研究生的必读参考书。如若承认浦“在教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成绩”,那末,按学校规定,本应在审核博导资格时“优先考虑”的。
5,博导资格照例可随新博士点的获准迎刃而解。
本院(系)在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申报国家学科基地、申报国家级重点学科、申报“中外政治制度”博士点时,均将本人确定为“中国政治(制度)”或“中国政府与政治”一类的学科带头人。特别是去年向国家申报“中外政治制度”博士点时,系主任(现副院长)考虑到我近20年主研中国政制,故而明确指定本人为带头人。这一博士点今年4月已获准。一般而言,一个新博士点的获准,其带头人的博导资格即可迎刃而解。这也是人所共知的。
总之,从实际情况分析,这不是狂妄自大、大言不惭,而是为了说明问题,不能不实事求是、实话实说!
五
应当说,学校高层及研究生院的领导是很理解和关心我的(对此,本人很是感激)。他们基本了解此案的来龙去脉,比较准确地判定个中的是非所在,并尽力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例如:
一,党委书记明确指出,“我认为你的学术条件是够的。看来,分委员会中有些人对你有看法,硬顶在那里。当然,责任不在你”。“从学科发展的需要出发,希望能通过你的博导资格审核,继续为政治学研究作贡献”。现任校长也认为,“根据学科发展与浦的学术情况看,他应该当博导”。
二,今年第一次投票我被否决后,校研究生院与有关部门会商决定,为学科发展之需,再给政治学(仅浦1人申报)专门增拨一个博导名额,请原学位分委再次投票。原分委(依然包括邱在内)投票一结束,主任即宣布“通过”。有的评委很快向我传达了“佳音”。谁知10天后,本人从国外短期讲学归来,又被告知“仍未通过”(至此,本人3次申报博导4次被否决)。理由是,研究生院审查发现,离应达到的2/3票数还差1票。而分委主任解释说,当时以为获得过半数票就算通过了。有教师议论道:这是在捉弄人,还是另有他图?!多年的分委主任怎么可能会记错“游戏规则”?!
三,此后,研究生院仍考虑到学科发展之需,加上仅是1票之差,便请分委打个报告说明情况,希望校学位委作为特殊情况通过。分委主任表示赞同,但要与其他负责人商量。负责人共有3位。主任与一位副主任不是国关学院的,而另一位今年刚进入分委的副主任,正是原国政系那位年轻的系主任,现为国关学院副院长。他在院(系)内多年分管学科建设,理应最了解、最关心学科之危机。政治学两个博士点仅存的一位在编博导正是他。去年“岗贴风波”时,也是他训斥包括本人在内的提过不同意见的教师。分委负责人们商量结果是:既有1票之差,怎可打此报告?有教师事后暗问:若无1票之差,还用打此报告?!分管学科建设的副主任(副院长)是以学科建设为重,还是以个人意气为先?最后,只得由国关学院倪院长出面,以院长名义打了这份报告。
四,鉴于对新增博导人选有某些争议(学校今年在校内公布了新博导候选人名单,并设置1个月的“争议期”,欢迎提出意见),校长提议成立了专门受理并初审争议意见的5人机构。此机构经研究决定,将我提出的“邱下浦上”的争议意见提请校学位委审议。为此,希望学位分委客观如实地就浦的学术情况写一份鉴定,以供校学位委参考。来自学位分委的回答是:无法写。原因是,本分委涉及10多个专业、众多的教师,不可能了解每一位的情况。简直可笑!这个分委难道没有阅读过每一位申报者的材料吗?前几次的投票难道是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吗?“邱上浦下”难道是盲目投票的产物吗?特别是分委的副主任之一-—原国政系那位年轻的系主任,现国关学院副院长,三年前在回顾总结复旦大学20年社科发展的那本合编的著作中,他还专用一段文字评介了浦的学术成果,一年前他也还指定浦作为那个新博士点的带头人。因为浦在“岗贴风波”中向系领导提了一点意见,就对自已部下浦某的学术情况也变成“不了解”了?是健忘,还是凭借权力对提意见者作后续反应?
五,7月2日,校学位委员会受理了本人的争议意见。据闻,有些委员认为,那个学位分委今年的操作程序确实有问题,至少该回避的没有回避,浦的学术条件也确比邱强。经审议,仍然通过了邱的博导资格。至于浦的问题,决定再给予一次审核机会(即今年的第3审)。原学位分委中该回避的必须回避,同时特聘校外市内若干同行专家一起参加审核。
显而易见,校领导是想方设法希望通过我的博导资格的。但,来自那个学位分委的阻力不小。其中的某些人很有可能会千方百计地“硬顶”到底。学校专门增拨一个名额,仍未通过;请打个报告,被拒;请写个学术鉴定,仍然被拒。正如有教师指出,哪怕学校再下达5次、10次名额,这个分委员会的某些人也不会让你通过的。不错,他们审核权在握,你奈何得了?
然而,需要提醒一句:此权乃公权是也!让学术平平,且弄虚作假过的人——上;让潜心学术,曾仗义举报过的人——下,是公权公用,还是公权滥用?是学术良心,还是学术私心?是公正审核,还是打击报复?
10月22日,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我的博导资格进行审核。原学位分委的5名委员作了回避,9名委员参加了特别委员会。特别委员会还包括特邀的校外专家6名。投票结果是:9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又是离2/3仅差1票。这是今年内对我博导资格的第3次否决。对此,本人并不感到特别的意外。5年前我曾预料“按一般程序,我是永远不会被自下而上报上来的”,果然不幸言中。但是,需要指出:
第一,屡次否决过我的那个学位分委依然有9名委员进入特别委员会,占特别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近2/3。而按程序规定,仅需过1/3(6票)反对或弃权即可否决。某些决意“硬顶”到底的委员借此程序,自然就很容易地达到了阻挠浦通过的目的。(少数否定多数!)可见,组织特别委员会进行审核,虽然又给了我一次机会。然而,这样的成员结构决定了它不可能具有任何实质性意义。正如有些教师指出的那样,校方也应该事先预料到这一点。
第二,此次审核,排除了原学位分委中5名本应回避的委员。这一事实表明,学校实际上已经承认,上半年的两次投票该回避者未予回避,实属违规操作。而本人那两次被否决正是违规操作之产物,因此才有此次重新审核。那么,邱的被通过同样是违规操作的产物,为何不对他的博导资格进行重审?!进一步说,鉴于邱“学术平平”、“人品低劣”、“程序违规”等事实,校方早该痛下决心否决其博导资格。须知,容忍邱滥竽充数、鱼目混珠,首先会影响复旦的博导质量与学科发展,更严重的是,在客观上会不利于抨击学术腐败与打击报复的歪风,不利于树立正气,支持公正。基于这种认识,本人至今不理解,校领导对党总支书记邱的问题何以不敢揭露,不敢果断处置?中央不是一再强调要“从严治党”(尤对党的干部)吗?
第三,10月22日,特别委员会否决了我的博导资格(5年3次申报,第5次遭否决)。于是,校领导曾希望“在校内解决”的“问题”——显然,应包括“该上的上,该下的下”两个侧面在内的公正性问题——最终被宣告:“在校内”,一个也无法得到解决。于是,复旦的“9601”案也被暂时划上了句号。为此,本人将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申诉,请审查浦和邱两人的全部学术成果以及调查“9601”案的全部案情;为此,本人还将向中央政府和中央纪委最高领导和社会舆论告发,请判定谁上谁下,谁是谁非,谁正谁邪!我相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上能够讨回公正!我相信,复旦“9601”案最终会划上一个真正的句号!一名叫“秋菊”的农村妇女尚且能将“官司”打到底,一名高校教师,一名研究政治学,研究公权腐败的学者,面对发生在眼前,旷时5年,身受其苦的学术腐败、打击报复事件难道不能抗争到底?!
以上基本事实非常清楚:副院长谋学术职称敢作假;本人因学术打假遭报复。可以郑重申明的是:本人对上述基本事实可负法律与道德责任。事实就是事实,“据闻”就是“据闻”,“分析”就是“分析”。任何夸大、捏造,倒头来只会反坐。诚然,欢迎有关方面作进一步核查,尤其对于本人无法掌握的某些内幕、背景。有关具体情节一波三折,在此难以充分展开。好在有关大事记、致领导信函、申请报表、校内文件及学术成果等均存有原件或复印件。更为详细的情节,本人也仍记忆犹新。
权力腐败已经激起人民群众的极度愤恨。能否有力、有效地抑制腐败,关乎执政党、国家、民族的前途与命运。本人郑重吁请中央与社会,将学术腐败纳入反腐败的视野之中!特别应狠刹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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