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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制度改革的一般规律
更新时间:2001/12/3 0:17:34  来源:  作者:茅于轼  阅读132
    1.改革的开始和结束;改革和革命的联系和区别

  改革的紧迫性:积累的政治、经济压力,特别是国际信息的交流;
  改革的契机:国家领导人的更迭,对过去政策失误的责任的淡化;
  改革的结束:①成功:特殊的改革阶段转变成不间断的调整,即建立一种新制度,它能自我调整,释放出社会内的压力;②失败:改革导致新的利益矛盾激化,或压力的释放速度太慢,社会内部矛盾加剧,最后改革转化为革命;③改革停留在表面层次,不愿触及较长期的利益关系,以致不断改变策略。改革成为时断时续,时而前进,时而倒退的胶着状态,这种状态可以维持很长时期,直到新的契机出现,从而转入成功或变为失败。

2.改革的过程。

  不否定过去则改革无从开始,彻底否定过去则社会进入巨大的不确定状态,其结果必定是每人追求短期利益,社会动荡,生产下降,所以改革的根本性难题是如何在否定过去和保持连续性之间维持平衡。
  这种平衡集中表现在意识形态的转变上。一切改革,没有意识形态的变化(更确切地说,是放松对意识形态的控制)都是不可能的,所以开放比之改革更具有根本性意义。没有开放,继续闭关锁国,不可能有改革;仅仅调整组织机构,甚至变更人事安排,出台各种政策,而没有意识形态的调整,改革只是一句空话。相反,意识形态改变之后,其他改变自然跟着发生。因此,社会结构、市场交换、内外关系之所以僵化并因之而形成内部紧张,导致改革之不可避免,皆起因于意识形态之僵化。而改革成功的标志是形成一种新的秩序,它没有不可逾越的信仰障碍,经常性的调整通过规则的调整来完成,而不是先破后立。

3.改革的目标

  经济目标:建立市场制度,这是唯一能导致资源最佳配置的经济制度。在市场制度中公民有明确的所有权,供需双方都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追求各自的利益,从而形成价格。均衡价格是唯一能导致最佳资源配置的信号。正是由于这一点,供需一体的公有制经济不可能是有效率的,因为它不能产生价格信号。
  政治目标:基于自发的自由交换的市场制度,似乎是一种最自然的安排,然而人类社会经过了几千年的等级制度才出现市场经济,其原因是当人与人地位不平等时,不会产生自由交换,代替它的是掠夺和剥削。人权得到较好的尊重的社会,市场才能出现和巩固。历史如此,现今社会仍如此。当然,当今发展中国家建立市场制度和确立人权观念的顺序和欧洲诸国出现市场制度时的顺序是相反的。在欧洲,是政治演变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当今的发展中国家则是相反,在市场建设的过程中确立人权观念。然而,对这些国家而言,始终存在着由于人权观念不能最终被确立而市场经济的建设半途而废的可能。可见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的相互依存关系。
  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市场有其规则,此规则不能靠买卖双方自己来维持,而必须有第三者,即政府。政治改革的另一目标就是改变政府职能,从领导人民变为维持市场秩序。

4.什么是民主?

  许多人误以为民主的内容是少数服从多数。我以为民主包括两条原则:即①保护少数人,即使是死囚除了将被执行死刑,他仍受到保护,不容对他污辱和折磨;②容许不断地寻求能较好地作出与公众有关的决定的途径。
  选举领导人与上述第二条有关。但如果某种选举办法不符合此原则,则不能认为是民主的,选举如果不能保护少数人也不是民主的。
  上述二原则只有被社会上大多数人接受时,民主制度才能牢固地建立。只有社会上出现庞大的中产阶级时,此原则才可能被普遍接受。幸而在缺乏民主政治的环境下,中产阶级有可能壮大起来,因而通向民主的道路是存在的。然而这只有在经济迅速发展的条件下才有可能。

5.什么是人权?

  人权是一组权利,当每个人都拥有它时并不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它与特权相反,特权只可能一部分人拥有,如果人人都拥有,就会发生人与人的冲突。
  人权并无与之相应的义务,人自出生之时起即拥有人权,故曰“天赋人权”。人权是不可交换的,因为人无法放弃人权。一般来说,言论自由属于人权,因为它不会引起人际冲突。然而如果某一言论能导致人际冲突(如教唆杀人),则它并不享受言论自由。
  财产所有权属于人权。每个人都可以有他所拥有的财产,因为明确地界定了财产权,才避免了人与人的冲突。但如何分配财产则由社会制度决定。在市场制度中人从要素市场得到财富,在封建制度中人从社会地位(或特权)得到财富。
  在市场上自由选择的权利属于人权,因为这不妨碍任何人行使同样的权利。以人权作借口对贸易加以限制,这种做法本身即违反人权原则。
  人有行动的权利,也有不行动的权利,只要这行动不妨碍别人的人权。人有生存的权利,也有自杀的权利,正如人有吃饭的权利,也有不吃饭的权利。
  如果人人都尊重人权,将出现一个和谐没有冲突的社会,所以对于人权的种种争论或者出于无知,或者出于对特权的留恋。
  坚持自己的原则而且付之实施,未必符合人权,因为别人也有别人的原则。相反,妥协退让却符合人权原则。但退让有其限度,此限度存在于双方的相同的退让之中。无限制的退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恰好为特权施虐创造了条件。

6.道德观念的调整

  建立市场制度是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法律、道德、习俗的重建。制度是规定的和不成文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传统道德与市场道德既有重合又有区别。正因为有区别所以才需要调整,而且这一调整不进行下去的话,市场制度的建设终将失败。一切有悠久历史和伟大文化传统的国家,都面临着这一艰巨的任务。幸而儒家信仰比之伊斯兰、印度教等,和市场原则的抵触较小,所以台湾、新加坡等地才有高速经济增长。
  传统道德和市场道德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否认个人追求利益的权利,甚至认为物质欲望是万恶之源。而市场道德肯定个人权利,承认物质欲望是客观存在,而且在一定程度内恰是社会进步的动力。然而市场秩序维持又需要另一种力量的约束,即市场道德,它包括:负责、敬业、守信、尊重别人。
  传统道德是依靠等级结构来维持社会安定的,故有父子君臣的尊卑关系。而市场道德则否认人与人的不平等,它依靠尊重别人像尊重自己一样的观念来维系社会安定。例如市场道德承认人有追求物质利益的权利,但其限度是不得影响社会上其他人同样的权利。

7.经济改革如何突破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

  经济改革必须解决激励和信息两方面造成的低效率。解决激励的低效率要改变所有制结构,使得人们的收入从要素市场上取得。解决信息低效率,必须使价格在竞争的买卖中形成,二者都要求建立一个真正的市场。
  原体制下,由于公有制才可能维持价格扭曲,低价格是消费者的特权,高价格是生产者的特权。因此建立市场并由它决定价格受到两方面的抵制。
  突破既得利益阶层反对的方法是设立双轨价格制,即在原交易量的范围内仍按计划价格分配,更多的生产和消费则按竞争的市场价格分配。换言之,价格双轨制实际上就是保持计划体制不变的条件下,使黑市合法化。对中国经济起了巨大作用的乡镇企业就是靠了双轨价格发展起来的。
  逐渐地双轨价格制发展成为双轨经济,即计划经济之外又生长出一块市场经济。在那里,活动的是个体户和假集体。由于市场机制比较能起作用,经济效率高,市场经济发展异常迅速。它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所占的比例很快上升,最后计划经济被淹没在市场经济之中。当从经理到工人都可以在两个经济之间流动时,计划经济中人的行为规则逐渐向市场规则靠拢,最后国有制计划经济部分也可以运转得像私营市场经济那样有效率。至此,经济改革已经完全完成。


8.经济改革对政治结构的影响

  由于所有制出现了多元化结构,国家不再是唯一的雇主,人们可以辞去政府控制下的工作,到市场上谋职。在非国营企业中职工没有政治学习,职工评级与政治表现无关,政府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加在这些企业上。
  主宰他们成败的是市场,他们尊重市场规则,人们的注意力从政治转向了经济,意识形成起了深刻变化,成为不可逆的改变。
  在中国前体制下,人民没有选择制度的自由,所以安徽农民私下试行包产到户时冒了生命危险。现在由于所有制的多元化,人们进入了制度创新的时期,成都出现了不受保护的地下股票市场,北京出现了浙江派驻北京的派出所,中国正在进入一个制度创新的蓬勃时期,外来旅游者和企业家之所以感受到中国的活力,主要来自制度安排的灵活性。改革以来出台了上百个经济政策,颁布了上百个法律,1993年提出各种制度要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这些都证明了中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当前的问题是如何在变动中坚守不容变化的原则,即市场道德和人权基础,它们可能以十分不同的间接方式被表达。
  已经前述,意识形态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尤其是它具有不可逆性。因为当人们一旦接受了外界的某种信息并储存在大脑记忆之中,此信息即永远不可能被抹去,这就是不可逆性。众多的外界信息被条理化和抽象化,成为改变意识形态的原始素材。而意识形态的改变,导致人们对是非的判断和价值观的形成,最终影响人的行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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