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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我们怎么打官司?
更新时间:2001/12/24 13:21:44  来源:经济人俱乐部  作者:草庵居士  阅读336
    自我的文章在《中国青年报》刊登的第二天,我家中的两部电脑同时遭到了黑客的袭击,结果是一部电脑里的内容全部被删除,而且主机被烧毁,另一部电脑的文件被部分删除,但主机也同时被烧毁。在此之前,我认识的一位网友帮我设计了一个论坛也曾两次遭受攻击,结果主机两次被毁坏,一次内容被删除。而我这次遭遇黑客袭击,损失最大的是致使两千多的e-mail地址丢失,无法和网友联络。
在这些朋友中曾有很多人来信询问我是否可以提供中文的WTO协议书,并希望我或朋友能翻译这些内容。这让我很为难,一是这个协议书的内容很多,二是这本协议书牵涉法律问题及用语要求极为准确。这不是少数几位朋友能翻译的问题。后来,据报道,中国将公开WTO的中文版本,但是由出版商出版,而不是政府公布的正式官方版本。这样的举动引来大家的一致反感,并痛斥中共为了赚钱不择手段,让出版社垄断WTO中文版本的出版,有心人还计算出了出版界可以赚钱若干亿人民币等等。
在写政治与经济类的文章之前,我曾写过一些小文章,取个名字叫《旅美轶事》,散乱地发表在大陆的天涯社区的“舞文弄墨”,不久就应邀在海外的《文学城》“小说原创”开了专栏。在写这些文章的时候,收到很多的质疑和查询。很多人来信问:“……你真是文章的‘我’吗?……”我曾这样回答一位读者:“…..我不是记者,只是小商人,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文章都有真实的基础,但我写的不是新闻也不是会议记录。你看看我发表文章的地方就应该明白。最简单的问题就是,我怎么可能眼看着别人做爱呢?你是否愿意在你与异性做爱的时候,让我在一旁观察并记录下来?即使你愿意,但我也不愿意……”小说,本是来自生活,高于生活的东西。但让它绝对的准确,无疑是要人现在在火星上生活,并告诉大家,那里是天堂。我自己曾想,恐怕只有中国才会出现根据小说来进行研究的协会,这就是《红楼梦》研究会。也许这是国人的一种天生的本性。我曾在数年前写过一些小东西取名为《疯言浪语》,后来改名为《草庵哲学》发表在文学城。在那篇文章中我曾这样写道:“小说是信以为真的梦想,爱情何尝不是,信不信由你。小说是骗子的字典,疯子的圣经,狂人的探案。”
也许各位看到这里会奇怪,你谈WTO怎么会和这些扯上关系?
也许各位并不知道,WTO的标准协议书并没有中文版本,根据协议书,只有一份英文的标准协议书。其他文本在法律上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对于中共而言,它理所当然的会有这样一本中文译本,如果没有,也就无从谈起WTO的研究和讨论,中共的高级干部也就没有可能会了解WTO的具体细节问题,更不可能会研究决定。
既然有中文版本,为什么不发布?这里面的问题就有着很多的“猫腻”,换句话说就是有很多隐藏的东西。首先我要声明,我是个坚持大陆统一的华人。在不久前,海外的某个网络上曾有一个论坛专门展开了一个关于“中美上海公报”的研究和讨论。在那里,争论的一个焦点就是当年美国关于台湾问题对中共的承诺,也就是中美上海外交公报中声明的“美国承认(认知)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句话。在中文版本中,中文是“承认”,但在英文中,却变成了“认知”,看似一个英文的翻译问题,其中却隐藏了极大的问题。如果是“承认”,美国现在出售武器给台湾就是支持中国大陆政府的反政府武装,这可是公开违反国际法和两国外交公报的原则问题,这也国际社会准则所不允许的。如果是“认知”,美国出售武器给台湾就是理所当然,我现在“认识并知道”台湾和大陆是一个统一体,但它目前并没有合并,这是现状。各位看了这点就应该明白了外交上词汇的妙用,正是这种各自表述,才造成了今日的局面。准确地说,在当时,中美两国都有自己的问题,双方在文字上都有让步,才形成了这样的含糊不清的文件。可以说,这样的各自表述给当时的两国都留下了极大的面子。相对国人而言,这样的面子是极为重要的一环。
上面的问题说明了什么?各位读者都是极为聪明的中国人,WTO的中文译本早已完成,可以说翻译的几近完美,让国人看起来舒舒服服,感觉到一个大国的胜利,让国人再次感觉到“中国人民再次站起来了”,更能感觉到“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豪迈。据一位国内的官员介绍,中共某重要领导曾指示尽快在中国公布WTO中文版本,以免百姓不理解,并且还指使要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文字修饰,避免更多额定争论。但这位重要的领导人的指示却遭到了几位在政府任职的三十多岁的小技术官僚的阻拦。结果,这批小官僚胜利了,让这位权倾一时的大人物撞了一个不小的钉子,搞的灰溜溜丢尽了面子。
什么原因让这位大人物撞钉子了?

  一个月前,当我听到龙永图先生宣布中共将由出版社出版中文WTO版本的时
候,我感到很奇怪。在国际社会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用商业方式出版一个国家的重要协议,更何况中共要出版的是“法律普及版本”。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创造了世界记录,闻所未闻。由此可见中国确实是特殊的社会主义,连这样重要的国际协议都要特殊一下,以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
根据法律,如果中国政府以政府公告公布了中文WTO版本,就说明这些版本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大家在打官司时可以引用大陆政府公布的中文版本里的条例。但问题是,如果WTO只有英文一个版本,尽管大陆政府一直想自己制定一个符合“国情”,不引起大陆人民愤怒的,合乎民众反应的中文版本,但一旦政府公布,就会引起国际上的纠纷。大陆人民在进行与WTO有关的法律诉讼上必然要引用这样的文件和解释,中共的中文版本如果准确地将WTO协议书翻译成中文,大陆的百姓在大陆数十年狂热的爱国主义教育下,怎么能接受一个与他们想象截然相反的,完全建立在西方法律体系下,约束政府权利,甚至是会损害某些人(包括百姓)利益的协议书?如果大陆人民看到这样的真实的文件,我相信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卖国的运动马上就会展开,公布一个真实的中文WTO版本,中共实际上就是宣布自己的灭亡。而公布一个修饰过的,合乎目前百姓希望的一个“中国全面胜利”的中文WTO版本,就又会引起国际上谈判各国的极大争议,这样的麻烦几乎就是要推翻WTO的所有谈判结果。这也是美国政府和经济界一听到中共宣布要公布中文WTO版本,都怀疑大陆不想坚持执行WTO协议的原因。不光是美国,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早已经领教过了中文的厉害,同样一个问题,用中文可以表述成截然不同的立场,我也相信国人都有这样的经验和案例。
因此,公布WTO中文版本的问题几乎成了中共领袖们的又一个难题,这是一个中共自己酿成的苦果。这件令人讨厌的事情确实也让中共的首脑们研究了一段时间。在半月的研究之后,“摸着石头过河”成为大家的共识,如何延缓风暴的爆发就成为首要的问题。面对国内的要求,不公布WTO中文版本已经不可能,但公布中文WTO版本就又会引起国际纠纷。怎么办呢?还是一位小官僚出了主意:“交给出版社进行商业出版”。小官僚的意见可以说是一语中的,商业出版既可以解决百姓和企业要了解WTO协议书的要求,又可以解脱政府公布中文WTO协议书所引起的司法问题。反正是商业出版,怎么解释和修饰WTO协议书内容都无所谓;反正不是政府公布的,没有法律效力,中文可以将WTO协议书修饰的好看一些,大陆百姓看的高高兴兴,即可以满足中国的大国成就感,又可以庆贺我们战胜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样两全齐美的事情不又解决了?中国人的聪明才智终于又得到了发挥,人民又可以为中共取得的国际胜利举杯庆贺了。
不过,我就有很多疑惑了,当中国的企业家拿着一本商业出版社出版的中文WTO文本在法庭去和西方国家企业打官司的时候,是否会和有些读者用小说来论证小说家一样可笑?难道中国就是制造狂人的国家吗?我们的精神都出现了问题吗?我难道中国的企业和百姓就不需要和国际社会打官司吗?中国百姓都是顺民吗?真是那样的话,中国政府根本就没有必要设立法院和监狱,甚至警察都可以取消了。如果不是,就可以认定,大陆的人民都是英文高手,每个人都可以准确地了解并明白WTO的准则。尽管我生活在美国,我也看了WTO的英文版本,但我确实对其中的很多定义都不明白。我也曾请教律师,结果这位资深商业律师对我说,这不是我的专长,你需要请专业的国际商业律师来解释,否则就要出问题。难道中国的百姓就都是这样的英文专家吗?一旦遇到了牵涉WTO法律问题的官司,个个都可以口若悬河地用英文引用WTO原文吗?
两月前,我的一位朋友前往大陆,曾带回几本大陆出版的关于WTO的中文出版物。后来,我曾向这位朋友借看,结果,我的朋友说:“你不要看了,还不如你了解的多,几乎都是大陆报纸上的猜测,没有一点真正的准确的解释。”
法律要求的是公正和准确,这两点缺一不可,如果大陆的企业和百姓不能正确地了解WTO的文本,怎么能在国际生意上把握,怎么能在国际纠纷和诉讼上取得胜利?
也许大家会说,WTO这样的国际法律怎么会和我有具体的牵涉?我不是生意人,也不是贸易商,我根本就不可能牵涉到WTO的协议。
情况真是这样吗?
也许大家并没有意识到,中国加入WTO就已经将大家全面牵涉到了WTO的制度,无论你生活的每一个侧面都会牵涉到WTO的相关法律。举例来说:你买了一盘光碟,也许会有人控告你购买假货,而恰巧这个假货又和某国的智慧产权有关系,你就有可能被人控告到法庭。同样,你也可能购买了一部品质不良的汽车,你同样可以援引WTO规则中的公平原则,要求生产厂商或销售商按照对你最有利的某国家法律来进行赔偿,而不是引用法律明显不足的本国法律。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WTO,你不了解WTO的真实情况,你也许就要以损失自己的利益做为代价。但这样的代价你愿意承担吗?也许大陆的企业都要雇佣英文程度极高,并能了解西方社会法律体系的人来审查自己公司签下的所有文件;在你们打官司的时候也许不得不雇佣懂英文的律师来进行;更严重的是,你们可能会被海外的企业起诉,甚至是在海外法庭上被起诉,你不得不花费每小时数百美元的费用去聘请海外律师帮助你争取自己的权利。如果你没有几十万美元的诉讼资金后备,你就可能不战而屈。
也许各位读者会说我在胡说八道。在不久的未来,你们一定会看到这样的一个景象:美国法院给你发出传票,让你到美国去应诉,结果你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应诉,你置之不理。在不久之后,美国法院判决你败诉,然后将执行的文件送交中国政府,由中国法院来执行。然后你会看到中国的法官带着警察来你家按照美国法院的判决没收你的财产,甚至将你抓入监狱。
中国加入WTO,我们怎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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