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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小札
更新时间:2002/1/7 21:36:55  来源:  作者:既醉  阅读201
    
古代法制中对程序正义危害最大的最典型的莫过于刑讯。但是自刑讯存在之日起,对刑讯的批判就没有停止过。而且我们可以说作为一项制度刑讯确实存在过,但却不是我们的法律传统,因为它从未深入人心,更不为封建正统思想──儒家思想所见容。何况,即使是刑讯也有适用范围、条件和方式等等的严格控制,违背规定者将受处罚。但是为了封建国家的专制统治,封建王朝普遍采用了刑讯制度。不过,如果我们把刑讯看作当时的一个符合正义要求的东西的话,它对所有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倒是平等的。贾谊为什么要编造"刑不上大夫"的典故,盖因周勃所言"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也"。纵是贵为丞相、大将,也不免刑讯械系也。[1]
对刑讯的否定,才是真正的法律传统。西汉的路温书坚决反对刑讯,指出"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2] 梁朝周弘力指其弊:"重械之下,危堕之上,无人不服,诬枉者多。" [3]魏征在反对刑讯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论述,深刻批判了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刑讯逼供的弊病,指出"凡理狱之情,必本所犯之事以为主,不严讯,不旁求,不贵多端,以见聪明,故律正其举劾之法,参伍其辞,所以求实也,非所以饰实也" 。[4]郑克也在《折狱鬼鉴》一书中从刑事侦查技术的角度明确反对刑讯,认为是愚蠢的表现,应以正、谲之术以查明案件事实。
其实,真正求助于刑讯大搞冤狱的多是历史上的一些酷吏,而以儒家理想为己任的封建官吏的主体或目标──循吏,是反对刑讯的。刑讯从根本上违背了"仁者爱人","仁政"等儒家的最根本的思想,从心理上对其的唾弃是必然的事情。除了法家思想重功利之外,其他各派思想家都是崇尚自然正义的。

注:
[1]参见韩国磐著,《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中"刑不上大夫非先秦古法"一节,人民出版社1993年7月版。
[2]《汉书·路温书传》。
[3]《陈书·沈洙传》。
[4]《贞观政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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