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2732人
·文章查询·
按标题
按作者
按内容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5年4月6日星期日
首 页
-法律人分类-
学者
法官
检察官
警官
律师
教师
学生
其他法律人
记者
-法律人排序-
注册时间
文章数量
论坛发言
-专 栏 分 类-
精品专栏
学者类
法官类
检察官类
警官类
律师类
教师类
学生类
其他法律人类
记者类
全部专栏
文章评论版
版主:
劳动者
aaa7
>>回复:关于著作权的问题
你还没登录法律人社区!
想要注册吗?
谁可以发布?
所有注册用户。
关于注册
要在本法律人社区发布主题或回复,你必须是注册用户。
姓名:
密码:
忘记了您的密码?
标题:
表情:
内容:
HTML代码: 关闭
UBB 代码: 开放
(为了确保你能正确使用以下的ubb功能,请确保你是已登录了法律人社区!)
请选取下以表情:
宋 体
新宋体
黑 体
楷 体
隶 书
Andale Mono
Arial
Arial Black
Book Antiqua
Century Gothic
Comic Sans MS
Courier New
Georgia
Impact
Tahoma
Times New Roman
Trebuchet MS
Script MT Bold
Stencil
Verdana
Helvetica
Lucida Console
1
2
3
4
5
6
#000000
#FFFFFF
#008000
#800000
#808000
#000080
#800080
#808080
#FFFF00
#00FF00
#00FFFF
#FF00FF
#C0C0C0
#FF0000
#0000FF
#008080
[QUOTE]发起人 aaa7:[B] 据《中国文化报》4月16日《文化市场周刊》报道:2001年4月10日,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签订了“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双方就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会员单位使用国际、国内背景音乐,著作权使用费一事达成协议。 在轻松优美的音乐中,顾客得到良好的服务和消费环境,大部分商家则会相应地得到营销回报。然而众多的商家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播放这些音乐是应该向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付费的。根据《伯尔尼公约》规定,在营业场所使用音乐,都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用。国家版权局对背景音乐的管理,也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向司法局148热线和市知识产权局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在购买碟片时的价格里已经包含了相应的著作权使用费用,所以不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现在的问题是:在实际操作中,茶楼、餐厅等地方的背景音乐是否一定要支付著作权使用费?歌厅等直接使用音像制品的地方是否侵权?地级市的著作权管理应由何部门负责?具体的操作模式应该怎样?音像碟片的价格中是否包含著作权使用费?应参照那些法律法规?[/B][/QUOTE]
*如果打开HTML和UBB代码,意味着可以在信息中使用它们。
主 题 回 顾
主题:关于著作权的问题
aaa7
发贴数量:42
注册日期:2001/9/1
关于著作权的问题
据《中国文化报》4月16日《文化市场周刊》报道:2001年4月10日,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签订了“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双方就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会员...
真相只有一个!
所有时间为:
北京时间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