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17801人
·文章查询·
按标题
按作者
按内容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4年12月22日星期日
首 页
-法律人分类-
学者
法官
检察官
警官
律师
教师
学生
其他法律人
记者
-法律人排序-
注册时间
文章数量
论坛发言
-专 栏 分 类-
精品专栏
学者类
法官类
检察官类
警官类
律师类
教师类
学生类
其他法律人类
记者类
全部专栏
文章评论版
版主:
劳动者
aaa7
>>回复:文章评论:驳律师对郑百文重组案合法性的诸观点
你还没登录法律人社区!
想要注册吗?
谁可以发布?
所有注册用户。
关于注册
要在本法律人社区发布主题或回复,你必须是注册用户。
姓名:
密码:
忘记了您的密码?
标题:
表情:
内容:
HTML代码: 关闭
UBB 代码: 开放
(为了确保你能正确使用以下的ubb功能,请确保你是已登录了法律人社区!)
请选取下以表情:
宋 体
新宋体
黑 体
楷 体
隶 书
Andale Mono
Arial
Arial Black
Book Antiqua
Century Gothic
Comic Sans MS
Courier New
Georgia
Impact
Tahoma
Times New Roman
Trebuchet MS
Script MT Bold
Stencil
Verdana
Helvetica
Lucida Console
1
2
3
4
5
6
#000000
#FFFFFF
#008000
#800000
#808000
#000080
#800080
#808080
#FFFF00
#00FF00
#00FFFF
#FF00FF
#C0C0C0
#FF0000
#0000FF
#008080
[QUOTE]发起人 劳动者:[B][color=FF0000][b]原文章:[url=http://lawsky.org/lawren/detail.asp?id=839]驳律师对郑百文重组案合法性的诸观点百文重组又过一关 (2001-12-2 19:54:33) 本报记者 周军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今天发布公告宣布,根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的要求,该公司将按照郑百文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将郑百文相关股东持有的股份的百分之五十过户到山东三联集团公司名义下。 能否采取默示同意的方式处置股东的部分股份,以及山东三联得到郑百文一半股份后是否可以得到证券监管部门豁免其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这两个问题,被认为是郑百文重组过程中两个最大的法律难点。此前,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采取默示同意的方式处置股东的部分股份予以支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公告,该公司11月29日收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按照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协助办理郑百文股份过户手续。 至此,郑百文重组案取得了重要的进展。股份过户完成后,山东三联还应就豁免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向证券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中证网) [/url][/b][/color][/B][/QUOTE]
*如果打开HTML和UBB代码,意味着可以在信息中使用它们。
主 题 回 顾
主题:文章评论:驳律师对郑百文重组案合法性的诸观点
劳动者
发贴数量:252
注册日期:2001/8/30
文章评论:驳律师对郑百文重组案合法性的诸观点
原文章:
驳律师对郑...
劳动者--以劳为业,聚法而动! ---欢迎您来到 法学空间--法律人社区
所有时间为:
北京时间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