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章评论:法官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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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殇

 初窥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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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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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殇 |
发表于:2001/9/21 1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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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法官的无奈
原文章:法官的无奈 至少依我看来,这样的人大可以改了,增加常委会成员为人大,而其他代表就算了吧。 作为直接利益的代表,居然具有如此种种的特权,简直就成了特权阶层了。
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痛苦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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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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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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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 |
发表于:2001/9/22 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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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文章评论:法官的无奈
代表犯法,罪加一等,处罚上应该更重才对(加上其强奸民意的过)
劳动者--以劳为业,聚法而动! ---欢迎您来到 法学空间--法律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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