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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1/9/24 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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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论坛管理如何法治(二)?
原文章:论坛管理如何法治(二)? 我如果在公证处的公证下,以真实的身份和确认的ID来证明发言是我的,那么能不能开脱出论坛的责任,所有言论都由我负责,罪责自负。那么请问,论坛能这样做吗?以上两规定能否对论坛免责?这时当然是不能删除帖子的。 除非认定,帖子是违法的。而违法是必究的。 呵呵,论坛难题? 一位网友告诉我:"今天进网吧上网,突然要我登记身份证号码并输入计算机中方能上来,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继续到什么时候..." 另一位说:"网吧营业主特别警惕,要是发现你长时间泡在论坛上,会不时地悄悄地走到你身后看你发表了什么反动的东东。" 网吧的管理者,真的这样做?呵呵,什么感觉,如果当时你正在"发展论坛"发一个"发展帖"那么可是会很生气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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