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空间

法律人社区

  注    册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在线8171人
·文章查询· 祝各位网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快乐!      本站受到大量的无效smtp连接和垃圾邮件的攻击,响应缓慢,请各位网友见谅!       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
首 页
 
文章评论版 版主:劳动者 aaa7 >>主题:文章评论:看得见的正义

        

   
主题:文章评论:看得见的正义  收藏 打印
伊谢尔伦


初窥门径

发贴数量:4
得分:5
注册日期: 2002/10/3
伊谢尔伦 发表于:2002/10/13 21:13 Netscape 4.00 unknown 无权限查看IP地址!打包

文章评论:看得见的正义
说得有道理,中国人并不是总是不注重程序,恰恰相反,有时候还有点过分,比如中国传统的礼,那种程序之隆重,没有什么别的程序比得了。所以说,重不重程序,取决于程序所反映的利益,而权力,尤其是国家权力,是能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利益的一种工具,当然会被重视。而司法权力在中国从来都是以冰冷而阴森的强力机器的面目出现的,且也习惯并维持着这种状态,因为这样对其利益有益无害。
要打破这种状态,就必须从国家权力分配及制衡机制入手,从外部打入,而不能指望其内部自行改革。让两高对各自所适用的法律作解释,若有争议人大裁决的做法已经使得公民面对法律感到无助了。


信息 邮箱 引用 编辑 搜索 复制 主页 悄悄话 未锁定未锁定 设定为精华贴不是精华贴
hpx401


初窥门径

发贴数量:23
得分:25
注册日期: 2003/9/15
hpx401 发表于:2003/11/20 21:29 Netscape 4.00 unknown 无权限!打包

回复:文章评论:看得见的正义
陈老师的这本专著我很喜欢,也写出了中国诉讼的现状.你想连回避都用在律师身上,我们的程序功能即使发挥作用,也是官僚的作用.所有程序法的价值追求是很重要的,可以说是决定程序的功能和法的立足点.



我爱法律以致于夜不能眠.
信息 邮箱 引用 编辑 搜索 复制 主页 悄悄话
 
 


Google


IP计数: 浏览计数:

Copyright © 2001 凌云志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7007639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40200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