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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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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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群星 |
发表于:2003/2/2 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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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关于共有的若干问题
原文章:关于共有的若干问题 转载这篇文章是为了评论的目的。我们总是被大学者的学识所倾倒,我们自己似乎没有能力思考。 杨立新教授对爱塞厄比亚民法典关于不法同居不产生财产共有关系的规定进行了批评。但是这一批评让我迷茫。共有和准共有,以及其他法律规范或者制度绝大多数是对生活秩序的肯认或者创立。爱塞厄比亚民法典既然把同居称为非法同居,足见爱塞厄比亚人对同居的强烈的非议。不允许它有类似于婚姻的法律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在很早的时候,法国等不承认非婚子女的继承权等等,也反映了这一事实。我们现今的立法之所以和现实生活脱节,和学者脱离现实的理论应该是分不开的。 法学家不应该仅仅在理论的世界遨游,应该把目光转向实际的生活,转向人们实际存在的秩序和秩序掩盖下的公平正义观念。在人们普遍的观念尚在否定同居和二奶的状态下,超越时代去保护二奶和同居者的利益,是徒劳无益的。法律应该是现世和现实的。如果这个“法律”不仅仅是法学研究的资料和政治空话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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