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小子
初窥门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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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小子 |
发表于:2003/11/8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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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一起手机欠费官司引出的几个法律问题(初稿)
原文章:一起手机欠费官司引出的几个法律问题(初稿) hehe,原告撤诉了…… 这起官司,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原告方是一个大企业,被告是一弱小的市民。在诉讼中,原告方通过报纸媒介等方式宣传追缴话费的方式给法院施加压力。9月26日,在原告领导参加的情况下,再次开庭。本来已经组成了合议庭了的,但在开庭的时候,原主办法官以时间紧,其实案件不复杂为理由,独自更改审理方式,变成独任审理。更可笑的是庭上,法官明显的站在原告一方质问被告方。书记员的主要职责是记录,但这厮却跳出来多次咄咄逼人的质问被告代理人:“那你认为身份证是被盗用的还是借用的”。这显然是陷被告代理人与二难境地。我当场回绝,这与本案无关。其实,我更想说:“你没有权利在法庭上问话,我也没有义务回答你的问题”。无奈,中国的法律环境,我又能如何呢? 还有一插曲,在第2次开庭前,法官居然拿出已经打好的判决书(我方败诉)给我们看…… 结果,因为我们理由实在太充分了。没有办法,铁定对方要输。后来,为了省点诉讼费,原告撤诉了…… 假如我方有一点点的过错的话,我想这个案子,我们就要负全部责任。 根据原告在报纸上的报道:此类案子,今年他们共有8个,其中4个胜诉,3个调解成功,一个在审判(就是本案,结果他们撤诉)。 更好笑的是,原告本来已经与我们签订合同,要请我们做他们的话费催缴员,代理他们打几个典型官司,好在媒介上作宣传。结果输了官司,立即撤回了合同。呵呵,这是题外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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