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养颜 清肝明目 --政法队伍5年“保健”疗效(之一)
号脉“十五大”以来的五年,作为法治“保健医生”的政法队伍,遵照党中央开具的“处方”,特别针对自身的“亚健康”来了个基本疗程的“排毒养颜、清肝明目”,免疫力和活力明显提升,并进而为法治机体的茁壮成长发挥了良好的保健功能。
排毒,排的是侵蚀正义的司法腐败。
养颜,养的是人民满意的执法形象。
清肝,清的是监督整改的制约机制。
明目,明的是标本兼治的综合素质。
党中央是如何为政法队伍“号脉”想必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笔者往悲观里琢磨,找出以下几种典型“症状”:
“虎皮藓”,爱披虎皮,不为人欺可欺人,极易传染家人;
“虚火”,吃软怕硬,不讲程序讲关系,擅长对付“刁民”;
“红眼病”,热衷创收,不比业绩比福利,瞄准经济效益;
“腹胀”,机构臃肿,推诿堵气,嘴尖皮厚腹中空;
“胆结石”,胆大妄为,勾黑结恶,攻守同盟坚如磐石;
“肝昏迷”,自查不灵,自纠不力,护短养肥害群之马。
或者可以写成一首另类的“R&B”(Real&Best,实而惠):
饭碗是铁打的,仕途是钱进的;资格是先来的,文凭是后补的;
进门是容易的,走人是困难的;干部是军转的,人才是备用的;
权力是手里的,制度是墙上的;行动是统一的,利益是分配的;
差错是正常的,责任是模糊的;同志是挽救的,检讨是深刻的;
操作是暗箱的,裁量是自由的;游戏是复杂的,规则是简单的;
嫌犯是有罪的,打击是无情的;法理是不通的,粗暴是管用的;
杂粮是自筹的,渠道是多样的;公司是挂名的,后台是股份的;
政策是优惠的,生意是红火的;赞助是欢迎的,举报是不灵的;
身份是个人的,地位是全家的;朋友是黑道的,义气是高价的;
走私是垄断的,保护是合伙的;发票是增值的,良知是泯灭的…
当然,这些“病例”并不具备普遍性,但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危及整体功能。过去,太少人敢对政法机关说“不”,大众传媒出于“保护”“隐私”的顾虑,也难得揭几个“疮疤”。但有“病”终究是要发作的,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得党中央下决心开展一次全面的“诊疗”。(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