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谋士的尴尬纪 红
重庆律师韩德云和他的同事们受市人大委托起草了一部地方法规,但是最后通过的法规与草案相比已“面目全非”。即使韩德云律师们还认为他们的草案是一部精品,但也必须接受现实的尴尬。尴尬的原因在于韩德云律师们扮演的角色仅是谋士,他们无权去和决策者一起“博弈。”
中国传统士大夫政治上的最高境界就是谋士。从古到今帝王史背后都可以说附着一部谋士史。传统谋士的共同特点就是把帮助主人实现理想视为人生的最高价值,而谋士本身没有独立的理想。传统谋士和主人的知识背景比较一致,所以只要主人英明,尴尬还可避免。而作为现代谋士的韩德云律师们,却对谋士这一角色不认同,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也许决策者们立法意图是要加强政府部门对市场的管理,而韩德云律师们却要法规的前瞻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政府管理;决策者们希望法规原则性强以便执法时酌量性大点,而韩德云们却要具体点,以便人们对自身行为预测得准确些。这种认识的沟壑绝不是短时间能填平的,于是律师谋士的尴尬就难以避免。
要使决策者和律师沟通,必须改变律师的谋士角色。如果韩德云是作为政治家的角色参与立法,他本身就是决策者之一,那么他就有足够的资格和别人沟通和博弈。如果其他参与立法讨论的人都精通法律,大家对一部法规的诞生都胸有成竹,那么博弈却更加精采,而且结果才会产生出法规精品。在这样的博弈中,律师政治家的魅力在于其品格和说服力,而不在于立法技术,仅就立法技术来说,律师很可能比不上法律专家。
韩德云律师们能成为中国律师的第一个,毕竟有他们的骄傲,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完成所有人的事业。只是我们应正视“尴尬”,并努力改变谋士的角色,走出“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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