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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狗
更新时间:2003/5/11 15:13:33  来源:  作者:杨德寿  阅读276
    媒体与狗
杨德寿
媒体,这里指新闻媒体,是专门报道社会上最近发生的最新事件的大众传播机构。这些机构,依靠遍布各地的新闻记者,去看、去听、去亲自体验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然后,把这一切作为新闻,告诉读者,传给大众。
大众需要知道每天发生在这个市、这个省、这个国家以及整个世界的事情。他们越来越感到,这世界上发生的一切,都和自己息息相关。于是,新闻媒体应运而生。
媒体依靠读者订阅或零星购买自己的新闻(比如报纸)而维持生存。因为这种原因,他们也会和商人一样,常常会选择一些读者感兴趣的事件进行报道,因为报纸卖不出去的后果是可怕的。基于这种考虑,有的媒体会不遗余力地搜寻名人的个人隐私,甚至干些杜撰新闻的勾当。
但在多数情况下,媒体还是能够尊重事件的客观性的,正如行骗的商人终于敌不过诚实守信的商人一样。因为,无聊的个人隐私以及编造的谎言最终会让读者摈弃这样的媒体。
媒体的言论,只要是尊重客观事实的,就是不受限制的。我们通常称其为新闻自由,新闻媒体的这种自由,实际上还是公民言论自由这种宪法权利的延伸。
但是,自由权利的实现都需要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权利主体必须是独立的。这种独立首先必须是经济上的,其次才是思想或意志上的。这些主体包括人、法人或者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
媒体也是一个法人,我们说它享有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但是,一旦它在经济上不是独立存在地,而是由别的人、法人或官僚机构豢养的。结果会怎样?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这样的“新闻媒体”将不再是新闻媒体,而变成了别人的一条狗!这是新闻媒体成为某某“喉舌”的由来。
已经成了它人“喉舌”的狗,还能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吗?不能。一个坐在驾驶骑上的司机,手和脚却被别人把持着,这辆车还能按司机的意志加速、减速、停止和转弯吗?不能。
我们拥有的、名义上的媒体不可谓不多,单是一个省级城市就不会少于两位数。电视台、广播以及报纸,其中又有省级的和市级的,光是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又都分了好多套。可是,发生在我们国家的一系列重大的事件,比如上海甲肝的爆发、河南驻马店因卖血导致众多感染爱滋病的严重事件、广西南丹矿难、山西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以及最近的“非典”暴发等等。这么多的新闻媒体竟没有一家首先及时报道过!都是在纸里包不住火、且在官方发话的时候才想起来报道的,这时的“新闻”那里还有“新”的味道?
一个不尊重事实,只听命他人的媒体,其实是算不上新闻媒体的。一个国家,只要还有一个真正的新闻媒体,我们就有可能从它那里得到真实的新闻。否则,我们只好像瞎子一样生活在黑暗之中,对自己无法亲自感触到的事儿一无所知。
上述事例正好印证了我们今天瞎子般的生活。虽然我们还天天看报看电视,但我们看到的无非是聚光灯下事先准备好的小丑表演:比明星露脸还多的领袖特写、多得难以计数的各种会议、大小官员的开工剪彩以及在贫困户家里的做秀关怀,还有那现代歌舞伎们对太平盛世的礼赞……。这就是我们从媒体上知道的一切!
尽管我们名义上的新闻媒体很多,但却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它们不过是官僚机构的狗!更可恨地是,这条狗吃的却是纳税人的血肉。
这又是一个中国特色!
杨德寿
2003年5月10日
ydsmba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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