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义生前的讲座 |
更新时间:2003/11/15 20:37:16 来源: 作者:陈姜季 阅读108次 |
按:这是本人听过的唯一一次赵老师的讲座。他是我所见过的唯一一位在作讲座时不住吸烟的人。我很能理解他为什么要在这样的场合抽烟(而不是遵循惯例,在课间才抽),这并不因为他漠视他人的权利或利益。而是因为他强烈的人文精神与勇敢的心。我们每一个都有(不同的)欲望,然而大多却被我们的环境所深深压抑了。其实这是一张彼此迫害之网,一种彼此恐怖的预期,一种恶的循环。而赵老师希图从中冲破,不再畏惧得失。它教给人一种自由的精神,不要放弃自己的权利,否则这便会否定他人的权利。导致社会的禁忌越来越多,人们的心态也越来越扭曲——太监大多懦弱或对人阴毒,我们可以想象当多数人是太监时,社会是怎么样的。 以下是本人当日对讲座一点很不完整的记录。 宪法的精神 宪法的精神是理性。它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看管者,每个人都有发现和实现自己利益的能力,因而任何幸福计划都不能代替每个人自己的决定。历史上的启蒙运动便是唤醒人们推翻自加的枷锁,而非重新的理性构建。 市场经济社会的法律就是要使人拥有成为主体的能力,自由选择一定的行为,从而驱逐出最大的创造力;同时这也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负责的道义基础。 从精神上把握宪法就是要谦卑,承认理性的有限,而不说事物可知,掌握规律便可全能,这种想法试图取代神,必然把人引向奴役之路。 号称自己全能的人往往是那些仅仅读过一点书的人,他们是最不谦卑的,因为他们还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他们的一个名称叫做英雄,英雄的时代是蒙昧与苦痛的时代。 宪法的精神是人文。它是一种尊重人的价值,人道的精神。它不象纯粹的科学精神,仅能看到支离破碎、确定不移、重复发生的世界,它能从整体上来把握,而不将其割伤。 国家是人的最高创造,而人则是神的最高创造,自然应当高于人为。人只是用精神去虚构,而物质只能是自然的创造。国家的实体只是拟制的(fiction).然而我们却把拟制的人“更当作人”,而把真正的人不看成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实质上这在操作曾面上只能是让特权阶级得利。而法治的一切则是通过无差异的个人贯彻下处。 人文精神不是胡萝卜(说教)加大棒,这无法实现稳定的法治。法治也并非把人截然分了善恶,再把恶的消灭掉就天下太平了。因为犯罪是国家拟制的神话,什么是犯罪不仅取决于客观损害,而且取决于社会,特别是权力者的承受能力。孟德斯鸠说过,一个暴戾的政府总是试图在不可欲的社会现象一出现以后便将它马上平息,却看不到这是必然的。因此,(被认定为)犯罪越来越多,刑罚也越来越严酷。让我们遵循自然吧,造物给了我们廉耻心,就让耻辱刑成为我们主要的刑罚吧。如果它不起作用,那么一定是国家对善恶都同样施用刑罚的缘故。 作为一个法律职业者。我们的人文精神首先便是要珍视自己的自由、尊严和财产,这样才能理解他人同样的需要。为了一些仇恨和理想而消灭他人的态度是可怕的,一个人既然可以为了虚拟的东西牺牲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那么别人的价值就更是微不足道了。 其次是要质疑:如为什么活着,要怎样活着....... 2002/10/30 陈姜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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