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的政府官员喜欢报假数字?1958年河南鸡公山人们公社新集大队放出平均亩产48925.7斤的大卫星;无独有偶,1998年河北丹江口市某农队上报的亩产也达15000斤。这就是在中国一个十分普遍各级政府官员的数字造假现象。从大跃进到改革开放的今天,从政府的基层到省一级高层,范围十分广泛。为什么中国的政府官员特别爱报假数字?问题的根子在于这个官僚体制的本身。
我们的官僚体制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官员的实际任命权在上一级政府手里,真正对地方官员实施有效奖惩的是上级政府,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奖惩主要是根据地方政府上报的业绩,如各种统计报表、“看的见工程”等。如果我们把上级政府看作一个委托人,下级政府看作一个代理人,那么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我们发现问题是这样的:由于下级政府的业绩是很难测度,就如我们在其它地方所谈到政府的业绩难测度的理由一样,委托人如果根据代理人报告的业绩来确定奖惩,尽管它有可能采取一定的检查手段,但只要完全检查成本过高(实际上根本不可能,甚至也没有积极性),就会存在激励的扭曲。具体地说,委托人将陷入这样的困境:一方面,如果要代理人说真话,那么必须容忍它把偷懒和不好的业绩上报并且不能加以严厉的惩罚,这样做的后果是,代理人可能就不会好好干;另一方面,要激励代理人努力干,必须对代理人的不良业绩进行惩罚,那么“上有所好,下必效之”,代理人肯定就会撒谎,因为委托人没有精力也不可能戳破所有的谎言。
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用来说明这个困境。因为根本不可能一个一个地查作业,老师在上课的时候对学生说,“没完成作业的举起手来”,有人举手,有人不举手。这个时候你不能对举手的人惩罚太利害,这样他即使下次不完成作业也不敢说真话举手了;但是如果你对他们不惩罚,那么大家以后就不做作业,举举手就是了。而且,一部分人没有完成作业并非是他不用功,而是有其它偶然的原因。
中国官员造假数字背后的原理与此完全一样。首先决定官员业绩的因素有两个,一个是努力因素,另外一个是偶然性因素例如天灾,运气等,如果官员把实际的情况报告上级,上级可能会因为偶然性因素导致的低业绩而惩罚下级官员。所以,事关自己头上的乌纱帽,即使毛着被查处的巨大风险,官员还是会报假,更何况法不责众,整个官僚体制都这样,上级政府实际上根本无从查起。
问题的根本在于我们的权力和信息结构的设置切断了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害制衡上。从逻辑上说,如果造假危害了当地居民的利益,那么应该使利益受损的人有发言权,最好让它来实施惩罚,由他们来惩罚比由中央政府来惩罚相对来说更有信息优势;而如果造假实际上对当地并不造成危害,因为事实已经发生,造假是在事后帐面上的作为,那么就无需关心上报的数字,更不需要对根据数字来确定奖惩。减少扭曲和杜绝这个现象的根本出路不是加强法律监督和检查审查,相反,在于削弱下级对上级的依附性,提高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的讨价还价能力,特别是在官员的任命和奖惩的时候。
概括
中国政府官员爱吹牛是因为:
上级政府不可能完全衡量下级政府的业绩
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依附性过强
不合理的政府体制切断了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利害制衡